关于对中国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再认识和再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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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 14:09 新浪财经 | ||||||||
陈泽炎 中国贸促会万季飞会长2004年9月21日在《人民日报》上发表题为“更好地发挥‘行业发展的风向标’作用——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展览业改革发展”的文章,论述了中国会展业的现状、机遇、挑战和发展等重大问题。这篇文章的发表,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展览工作提出了要求,有着较强的针对性和较长期的指导性。
(一)对中国展览业“现状、问题和发展”的认识 对于中国展览业的现状,大家往往会提出诸如:展览项目的“多、 小、乱、杂”,展览队伍的人才缺乏,展馆建设的铺张无序、展览市场的亟待规范等各种现象和问题。然而,这些恐怕还是属于表象性的,算是问题的“标”;而实质性的、属于问题之“本”的乃是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没有理顺。 从展览业所涉及到的“利益”这一核心出发,我认为当前中国展览业的形势至少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展览业在经济转型期的多层面相关性。当前,与中国展览业密切相关的有15个层面:中央决策层、国家主管层、相关部门层、地方政府层、会展主办层、展览公司层、配套服务层、会展中心层、海外机构层、宣传媒体层、学术研究层、参展企业层、展会观众层、教育培训层、中介组织层等。这些层面都有着自己的价值取向和相关利益。中国的展览业正处于社会经济的转型期,这些层面形成了复杂的利益关系,不易理顺和处理。 二是,面对大量实际问题的展览管理滞后性。我国对展览管理曾多次下文,但每次都没有得到贯彻执行。中国入世以后,对展览管理的文件也在不断清理,但是便于操作检查的新的办法却仍是不甚清晰明了。譬如,在实施《行政许可法》以后,对出国展览活动的审批和管理就还没有详细的实施办法。 三是,开放入世带来国际合作竞争的复杂性。展览业对我国相关经济的带动以及社会影响力都越来越大,因此,对会展产业本身及其相关产业安全都不能忽视。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大背景和大格局之下,准确把握开放与保护的原则与策略,就成为题中应有之义。当然诸如“何为本国会展产业”,“何为民族会展产业”,“何为涉及产业安全的底线”等一些关键的定义、概念和性质的问题,以及由此如何确定保护政策和保护力度的问题,还有许多有待探讨和澄清的地方。 (二)对万会长文章“宏观、中观和微观”的研讨 万会长在文章中按照“宏观”、“中观”和“微观”这三种尺度对中国展览业的情况进行了论述。现在,我拟进行一些解读。 一是,关于“宏观层面为展览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问题。万会长提出了“政府”、“立法”、“规划”、“政策”这四方面的工作。 关于“政府”,万会长指出“政府部门要逐步退出对展览活动的直接参与,改为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进行宏观管理和监督管理,在创造硬件设施、提供便利的城市配套服务等方面做更多的工作”。 但现在的形势与此目标尚有很大差距:目前政府部门正在继续“热情”高涨地直接参与或介入展览活动,而对这种参与或介入的约束、制约、规范制度却迟迟没有建立起来,有时来自上面的信号甚至是“不清晰”的。可是,由于这些问题又涉及到政治体制改革等深层次的问题,因此想“动”也会遇到一定的阻力和困难。 关于“立法”,已有一些地方政府正在酝酿。我认为,目前的形势离展览业的立法还存在距离。如果条件不成熟,准备不充分,容易导致新法流于形式。 关于“规划”,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科技部、中国贸促会等机构都曾提及全国性规划的问题。那么放在首位的问题是,规划由谁来制订?怎样制订?当然,制订规划的部门必须具有权威性;制订的规划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否则,制订出来的规划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从目前的中国实际情况出发,要制订这样的全国展览业的发展规划,必须做到:国家授权,专家参与,一家牵头,多家会签。我认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式是,国家授权发改委牵头组织制订规划,并将规划纳入整个国家改革发展的大盘子当中;由中国贸促会组织专家实施具体制订工作;最后由商务部、科技部、外交部、工商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参与讨论和会签文件。 关于“政策”,实际上这是“规划”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落实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如果国家各相关部门能够坐到一起协商讨论制订中国展览业的改革发展规划问题,那制订相关政策的事也就顺理成章地可以解决了。 二是,关于“中观层面加强对展览业发展的引导和协调”的问题。对此,万会长提出了“协会”、“标准”、“统计”、“培训”、“调查”这五方面的工作。 关于“协会”,现在存在的问题,包括协会归口领导的问题、协 会组成方式的问题、是否利用现有组织进行改造的问题和协会具备那些职能等一系列的问题。而目前在这些问题上的差异、分歧、矛盾还没有彻底解决。此外,成立后的协会具备那些职能,其性质和功能的定位等大的问题,事先也需要取得共识。例如,在协会成员的展会项目之间发生冲突时,协会是否有职责和权利进行裁决? 关于“标准”和“统计”,中国贸促会在2003年12月的“中国会展经济论坛”上首次提出了建立中国会展服务体系的课题,其中制订展览业的服务标准、进行展览数据统计和展览信息发布等工作就是重要的内容。 关于“培训”,自2003年以来,各种会展培训日渐增多。我们注意到目前出现了两种情况和舆论。一方面,对会展业务培训大有一种“百舸争流”的竞争态势。另一方面,有关的业界人士,认为,会展培训要切入实际,对于没有太多实践经验的“学院派”持怀疑态度,这多少反映出当前中国展览业内存在的一些“门户之见”。 关于“调查”,万会长提出“对展览业的发展情况进行调查,针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理论思考,提出政策建议”的工作。我认为,这项工作也是中国贸促会应下大力量抓紧抓好的。因为,通过调查研究可以了解到真实具体的第一手情况和问题;在探索解决这些情况和问题的过程中可以深入进行理论思考;在以上基础上可以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从而逐步建立引领中国展览业发展的权威地位。 三是,关于“微观层面努力提高办展质量和成效”的问题。万会 长提出了“选题”、“营销”、“创新”、“品牌”、“合作”这五方面工作。 关于“选题”、“营销”和“创新”,我认为关键在于建立一个充 分市场化的竞争环境。如果我们切实解决好政府与展览的关系以后,也就是在宏观层面上解决了“政府”方面的问题,在微观层面的上述问题是好解决的。 关于“品牌”和“合作”,虽然表现在微观层面,却有一些需要宏观层面和中观层面予以解决的问题。也就是对具有“品牌”的展览会,各级政府(宏观)和展览行业(中观)要给予法律保保障、政策支持和行业维护。关于“合作”主要是指中国展览项目与国外合作的问题,这方面则更需要政府部门在宏观层面上和展览行业在中观层面上予以明确的认识和实际的指导。因为这里涉及到中国入世后如何对本国展览产业进行合理保护,如何在国际展览市场上进行布局以及如何与世界展览大国进行合理的市场竞争等重大问题。 (三)关于再认识、再分析后的工作切入点的建议 通过对中国展览业改革发展形势的再认识和再分析,我想就有关 工作切入点的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意见和建议。 (1)加强中国贸促会引领中国展览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中国贸促会是有着半官方色彩,且具备中介组织功能的商务性组 织;在会展管理方面既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广泛的社会联系,又有下情上达,要情反映的有效渠道。因此,中国贸促会完全可以在这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建议中国贸促会大力整合贸促会系统本身的力量,实现“大贸促”和“大系统”的力量协调与统一。总会掌握的会展媒体,诸如:《中国贸易报》、《中国展览》、《中国展览年鉴》、《中国的展览会和博览会》、《展览通讯》等,都已经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在举办“展中展”、国际论坛、会展培训等方面,总会展览部、中展集团、上海贸促分会、中国展览馆协会等贸促系统单位都有着不少成功的经验。所有这些都是可以充分整合并加以利用的宝贵资源。 (2)以办好国际会展合作论坛为契机抓好实质性的工作。 由于2005年的“中国国际会展经济合作论坛”将是首次论坛,故其意义显得尤为重要,要争取以论坛为平台逐步形成中国会展经济的研讨机制,逐步构建中国会展发展的人才队伍,逐步整合中国会展业界的各方力量。 (3)立即规划和启动建立展览服务体系的各项具体工作。 建立展览服务体系包含了一系列的开创性的工作,包括进行方案的论证和准备工作,集中一批专业人士进行必要的研讨和确认。需要把世界展览大国的成功经验和具体做法结合中国具体实际加以创新。 (4)随着中国展览实践的发展,加强对展览理论的研究。 我认为,关于会展经济研究的课题及其分工,可以按照系统论的思路进行考虑。即以整个会展研究为一个整体系统,在系统内再分解成为以下五个子系统:第一个子系统是关于对宏观管理和产业政策研究的子系统;第二个子系统是关于对展会组织和项目管理研究的子系统;第三个子系统是关于对展览企业和资本运作研究的子系统;第四个子系统是关于对学科理论和教育培训研究的子系统;第五个子系统是关于对其他方面和相关业务研究的子系统。当然,在每个子系统内再可以分成若干个分层次。以上这些,我都另有专文作了阐述,这里便不再赘述。 (作者系中国贸促会机械行业分会副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