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为加强我国财经法律理论与实务研究,推动我国财经管理体制的健康发展,加快我校学科发展,我系于2002年10月建议以学校名义举办“中国财经法律论坛”大型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首届“中国财经法律论坛” 于2002年12月7日得以在我校成功举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次论坛不仅汇集了全国法学界、经济学界的众多专
家、学者,而且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国家机关负责人和实务工作者的支持与响应。论坛的主题为“财经监管与财经法制建设”,设有一个主论坛和“金融法与上市公司治理”、“财税法治与监管”两个分论坛,论坛规模达到200人。与会者围绕当前我国财经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在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邀请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卞耀武作了题为“关于近十年的财税金融立法”的主题演讲,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司长王文彦、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黄毅应邀到会分别发表主题演讲。北京电视台、法制日报、北京日报、北京法制报、财经时报、《财经》杂志、新浪网、中华网、中国律师网等媒体采访报道了本次盛会,取得了预期的社会效果,扩大了我校法律学科的社会影响。
去年由于受“非典”影响,经商学校领导同意,原计划一年一届的“中国财经法律论坛”改为每两年举行一届。时近年末,我们建议仍以学校名义主办第二届“中国财经法律论坛”(即“中国财经法律论坛•2004”),并继续由法律系、科研处及财经法律研究所(原财税金融法律研究所)具体承办,以期取得更大的社会反响,促进我校学科建设。
二、“中国财经法律论坛•2004”的主题设计
考虑到当前以及将来一段时期内中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宏观调控问题的重要性,第二届“中国财经法律论坛”的主题拟定为“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我们希望该论坛能够继续秉持“理论研究和实务探讨融为一体、经济学科与法学学科交叉互补”的基本理念,邀请法律界与经济界专家、学者共聚一堂,从不同的学科领域和观察视角诊治当前我国财经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俾期这一法律盛会能够同时成为财经法律专家、财经管理人员和财经领域实务工作者发表观点、切磋时务的交流平台。论坛将设一个主论坛和四个分论坛,其中主论坛将邀请一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两到三名部级领导干部围绕“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问题作主题报告,邀请江平、吴敬琏等著名学者以法学家与经济学家对话的形式就“市场经济与金融法治”问题发表主题演讲。目前,我校已经邀请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胡康生主任、国务院审计署李金华审计长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江平教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吴敬琏教授等著名专家学者出席论坛而中央电视台著名财经节目主持人曲向东先生将应邀在主论坛上担纲主持。同时,为加强两岸学术交流,台湾政治大学、中原大学、淡江大学等有关院校的部分专家学者也将应邀参会。据论坛组委会对邀请函回执的不完全统计,预计将有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工商银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中央和地方单位逾百名专家学者参加本届论坛。我们认为,此次论坛的主题非常契合当前社会经济形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领导干部以及江平、吴敬琏等著名学者应允与会将会在较大程度上提升本论坛的层次及其在法律界、经济界的知名度。
三、举办“中国财经法律论坛•2004”的基本安排
(一)主办单位:
中央财经大学
(二)承办单位:
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系、中央财经大学财经法律研究所、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处
(三)邀请参会的主要人员和单位:
1、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胡康生、国务院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围绕“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问题作主题报告。
2、邀请江平教授、吴敬琏教授以法学家与经济学家对话的形式就“市场经济与宏观调控”问题发表主题演讲。
3、邀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各地高校研究机构的法学者、经济学者参会。
4、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社会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省级下属单位或者分支机构等部门的官员参会。
5、邀请台湾有关专家学者参会。
6、邀请主要新闻媒体作为支持单位参会。
(四)媒体支持单位:
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北京日报、北京法制报、中国经济时报、财经时报、《财经》杂志、新浪网、中国普法网、中国律师网
(五) 活动形式:
(1)主论坛:市场经济与宏观调控
主论坛将安排在2004年11月28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举行,拟请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节目主持人主持。
(2)分论坛:拟设四个分论坛。
第一分论坛: 国有资产管理与公司治理
第二分论坛:财税立法与财税监管
第三分论坛:金融监管与金融法治
第四分论坛:市场规制与市场监管
组委会将根据论文选题的不同约请与会专家分别在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国有资产监管与公司治理、金融法治与金融监管、财税改革与财税监管分论坛上担任主持人、发言人或评论人。其中每个分论坛设主持人一名,发言人5-7名,评论人2名。发言人的人选安排兼顾法律界人士和经济界人士,评论人一名为经济学者,一名为法学者。如果有台湾方面学者与会,主持人、发言人或评论人还将给予其适当角色安排。
(六)时间:
2004年11月28日(星期日)8:30——18:30
(七)地点:
主论坛:中央财经大学学术报告厅
第一分论坛: 中央财经大学学术报告厅
第二分论坛:中央财经大学专家宾馆
第三分论坛:中央财经大学图书馆报告厅
第四分论坛:中央财经大学礼堂
(八)成果
本次论坛除了有针对性地邀请前述知名专家学者参会外,还将继续沿用第一届中国财经法律论坛的做法,采取网上公开征集论文的方式扩大论坛的影响力。
论文截止日期为2004年11月10日,要求以特快专递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论文应具有理论前瞻性和重要现实意义,观点明确,资料翔实,文献引注规范,并且是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论坛组委会将对论文进行遴选,入选论文将编入论文集。部分优秀论文将收入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系、中央财经大学财税金融法律研究所共同主办、法律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财经法律评论》。
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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