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来中国,很荣幸,对中国的成功感到惊异,1984年6月,新西兰新政府,财政赤字很大,采取各种措施解决一系列问题,对国有企业进行约束,采购民营公司,降低了成本,促进了投资。
1984年7月,新西兰选出了新政府。新政府继承了运作不良的经济体制,该体制有如下特征:
*低增长率
*高膨胀率
*政府财政赤字巨大
*给予特权行业以广泛的补贴和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率高
*实行固定的表面上很高的外汇兑换率
*公共部门效率低,运作质量差
政府通过实施综合的一揽子改革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过去大多数的国家商业活动都是在政府部门内部进行的。政府为此类活动投入了巨额款项。每个财政年度,所有的贸易部门都亏损,但还是继续寻求政府预算的支持。
1986年,议会通过了《国有企业法案》,1987年4月1日建立了一批新的企业。新的国有企业包括:
*航空(航空管制体制)
*煤(采煤和营销)
*电力(发电与传输)
*政府人身保险
*政府财产保护(公务员制度)
*土地(主要是耕地)
*林业
*邮电
*邮政储蓄
*电信(通讯)
该法案允许进一步创建国有企业并将其加入到条款所规定的国有企业清单中去。
1986年新西兰总人口为330万。为了为这330万人口服务,共有88500公务员,41000邮电局(银行和电信部门)的雇员,两者相加等于129,500人。建立国有企业后,公共服务部门(整个邮电部门分为3家国有企业)的员工人数为58000。
每家国有企业都按照公司法进行注册登记。控股部长将任命独立的、(多数是)商业性的理事会来管理公司。每家公司有两个股东,一是财政部,一是国有企业部,各占50%的股份。
理事会各自任命首席执行官,以国有企业的雇主身份开展工作。公司独立运营,但在控股部长的监控之下。部长们在皇冠公司监控咨询部(CCMAU)一小组公务员的协助下承担所有者的责任。公司与CCMAU和控股部长一起,每年公布一份公司意向声明。它对国有公司的活动范围进行描述,规定哪个理事会应该为此负责。它还规定了具体的主要目标。公司意向声明、半年财政报告和年度报告向公众公布,并提交给议会。国有企业要接受财政审计。审计由政府审计总长(议会的官员)任命的4家审计公司之一来执行。
《国有公司法案》规定了:
每家国有企业的首要目标是要成功经营。为此目的,要
(1)与不是由皇冠所有的公司一样赢利和高效率;
(2)有一个好的雇主;
(3)成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组织。要考虑社区的利益,在能力范围内努力维护社区利益。
新西兰引进国有企业的效果是为政府和新西兰人带来了许多好处。
*他们获得了利益并支付政府一定的红利;
*支付公司税金;
*借贷在正常情况下是公司的独立行为,与政府无关;
*如果是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的收费要比其他企业低得多;
*雇佣精干的队伍。
1986年,《国有公司法案》前政府填补国有企业亏损,航空,电力,煤,保险开始改革,1987年成立了。林业大部分实行私有化。新的国有企业职工,5.8万人,减少了一半多,新西兰邮政部门改革表现很好,
《国有公司法案》要求公司赢利,高效率,独立的董事会,具有法人地位,财政制度也必须符合政府的规定。董事局主席由部长指定,任期一年,一般连任2-3年,按民营公司雇用职员,而不是国有公司。股东向公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管公司职员和行为,审核和协调重要股东之间的关系。股东并不参入公司的管理。职员工资只有民营企业的一半。持股的部长与董事长进行交流,董事会根据部长的意见,提交董事会报告。
新西兰国会议员可在会后看报告。邮电部门的报告,锌业公司的报告,发电公司的报告,机场,电力,房产公司的报告。每个国有企业在财务上都需要严格的审计,政府指定审计长,新西兰在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后为民众提供了更好的服务,减轻了政府的负担,降低了服务和产品的价格,消费者受益,员工收入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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