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淮个人简介及其演讲纲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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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12日 19:04 新浪财经 | ||
陈淮个人简介 陈淮,男,1952年2月生,198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博士学位,1993年获研究员职称,为国家级有特殊贡献专家,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研究所副所长;曾于1987年至1989在日本东海大学作访问学者,1992年至1993年在美国斯坦福大学作客座研究员;出版有《工业化-中国面临的挑战》、《日本产业政策研究》、《对话“十五”-中国中长期发展战略再 演讲纲要 产权制度改革与产权的市场化 一、产权改革是国企改革的根本出路 在过去20余年的改革中,我们曾长期企图在不触动产权制度,特别是不触动存量资产产权归属及其流动性的前提下寻求国有经济改造的途径和提高国民经济中经营性资产利用效率的方法。其中明显的例证,从微观制度上有80年代中后期实行的“厂长经理责任制”和首钢“利润递增包干”的10年尝试,从宏观管理上有“拨改贷”和组建跨地区、跨产业的大企业集团等。可以说,这些努力都未能取得具有普遍意义的预期效果。在世纪末的发展过程中,原有改革思路已经走到了尽头,人们的思路逐步从单一的改革目标中解脱出来,更多地立足于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立足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进程中的多方面难题来综合性、系统性地思考、设计改革的方案。实际上,当前各项改革都已经明确无误地集中于了产权层面,而且我们已经在若干方面取得了突破。例如,充实社保基金的迫切性已经使“国有资产能不能卖”的问题迎刃而解,“债转股”政策的本质意义是要解决出资人真正到位的问题,“人力资本”概念的提出正在使管理要素、技术要素成为企业产权的组成部分。这些都是产权制度的改革。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突破都已经存在。但从全局看,一方面国有经济系统的产权制度模式仍未得到根本的触动,另一方面全社会的产权市场化问题也还缺乏进一步的制度安排。 二、国有经济的基本存在形式将从国有企业转变为国有资本 产权制度改革是指资产的资本化以及产权的市场化过程,有三个要点。 一是,“十五大”明确提出了抓大放小。在中小企业领域,国有资本的流动性方向就是退出。除去部分承担提供公共产品职能的领域外,经营性的国有资本应当主要向那些对提高国际竞争力有关键促进作用的领域集中。 二是,很多人以为,国有经济的“有进有退”的主要含义就是指在有些领域要重点发展国有企业,有些领域不再办国有企业,或者说不再办国有独资企业。这个理解,可以说,是很浅层次的。除去必须由国家垄断的特定领域外,从长远看,“有进有退”的内在含义在于国有经济的基本存在形式从国有企业转变为国有资本。在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中,“进”和“退”的主体是国有资本,是产权。“有进有退”是价值形态的退出与集中,而不是把本属国有的那一部分机器设备从原有领域搬到新的领域中去。这意味着,由国家或政府占有的那一部分国民财富将从实物资产形态转变为价值属性的资本形态。我看应当讨论的不是大企业怎么改、小企业怎么改的问题,而是国有经济的基本存在形式从实物形态向资本形态转变的问题。在产权不断流动的基础上,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将不过是阶段性的产权结构特征。 三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本的产权也应当,而且必须是一个可以不断流动、不断交易的对象。在产权市场化的状态下,国有资产才能完成自身的不断重组和不断优化配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是一个可流动的概念。在不断让渡、不断交易的流动过程中,一方面,国有资本或则还其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资本本性,或则向真正需要其行使国有经济职能的领域集中;另一方面,企业产权结构,包括现在国有独资的大型企业的产权结构,才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走向多元化。请注意,资本的优化配置的根本力量是市场,不是政府。我不认为政府能“计划”好把自己的资本配置于什么领域最有利。 三、产权改革的主要阻力何在 迄今国企的产权制度仍未取得普遍性的进展,其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在全社会层面,产权的市场化远未展开。这个问题涉及的范围要比人们一般想象的“国有股怎么卖”的问题宽范得多。例如产权包括债券与股权两种基本形式,企业不能通过市场化的发债形式来调整自己的产权构成,出资人不能在产权形式上有更大的选择,在资金密集型的基础产业中产权改革就很难大规模实施。简单说,要彻底去除产权普遍可交易的制度性障碍才行。二是产权竞争尚缺乏充分的社会条件。如同其他所有市场交易一样,产权价格不仅取决于资产质量,而且取决于供求关系。私人财富的资本化、外资的大规模进入在等多元化投资主体的格局还远没有形成。简单说就是,在找不到足够充分、足够强大的买方时,买和卖的竞争是无法真正找到利益均衡点的。三是改革成本由谁承担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债转股”、充实社保基金、国企不良资产处置、国企职工安置等实际上都涉及改革成本的问题。这些问题解决好了,产权改革本身并不难。 四、“一股独大”问题不可能依靠政府行为解决 上市公司“一股独大”问题是股份制改造不彻底的体制性遗留问题。这个问题应当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而不是通过政府出面改组的方式解决。中国入世之后的最大挑战不在于产品市场,而在于产权市场。产权市场的竞争将是最大的竞争。市场经济的规则是优胜劣汰,这包括出资人的优胜劣汰。有效率的出资人将强制地驱逐那些没有效率的出资人,全社会有限的资源应当不断集中于有效率的支配者手中。不强调竞争,而只强调“分配”,企图从产权分配上找出路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另外,“一股独大”也不是一个简单的持股比重的问题。目前一些上市公司前10位的大股东中不是已经有很多是基金等所谓的“机构投资者”了吗?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公司的治理结构已经完善。因为“被动的投资者”,也就是只关心股价涨落,单纯依靠对股权“高抛低吸”获益的投资者并无助于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 五、减持国有股并不意味着国有资本从资本市场退出 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有进有退是指国有的那一部分经营性资产配置领域有进有退。在这个过程中,国有资本肯定要从一些不必继续存在其中的领域退出,包括从一些上市公司退出。但这个过程完全不意味着国家要从经营性资产的产权占有中退出而单纯持现,完全不意味着国有资本要从证券市场退出。一个显然的事实是,上市公司是国民经济中最重要企业的集合体,证券市场所集中的资产是国民经济中的质量最好那一部分经营性资产。国有经济的比重减少而控制力要增强,怎么才能达到这样一个目标?肯定的答案是国有资本更多地而不是更少地参与到证券市场中来,通过对最重要企业和最优质资产的占有和构成调整来实现上述目标。以数量有限的国有资本推动国民经济整体的结构调整,怎么实现?最重要的“战场”之一仍是证券市场。通过在证券市场上对国有资本在不同产业的配置状况进行调整来引导、促进和推动各种要素在产业间的流动。所以笼统地说“国有股从上市公司退出”是不正确的。 六、中国产权改革的发展趋势 中国产权改革的基本趋势将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产权的普遍可交易,二是产权市场与产权形式的多元化,三是私人财富的资本化,四是产权竞争成为市场竞争的普遍形式,五是国民经济的产权构成出现全面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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