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首先有请柳传志先生讲一讲。
柳传志:首先是请我讲一讲赚钱与道德行为的冲突是吗?我早期的时候,实际上是有过冲突的,在1986年前后,我们代理一家香港公司卖服务器,这个服务器卖给客户之后出现了问题,客户就要我们送到境外进行维修或者是换。因为我们代理的这家香港公司是小公司,再也找不到了,马上让我们赔钱我们也赔不起,于是赖了二年多的帐,在88年我们在陕西
做展览时,又碰到这个客户,于是我的助手李勤主动找到他们,退给他们二万多块钱,了了我们的一块心病。主持人:现在说起这件事,你心里感到很踏实,有没有你心里感到很歉疚的事,现在还没有解决?
柳传志:应该说跟客户之间基本上没有,我上午也讲过,有过当时看起来不太合法,但是现在已经很合法的事。比如说八十年代末期的时候,电子元器件全是走私进来的,政府明确规定怎么怎么做是走私,大家怎么做我们也是怎么做,有一次被查出来罚了三百多万,后来到走私彻底打干净了,我们就不做了。实际上这个事是这样的,让你没法活了,你们明白这个意思吗?
主持人:柳总讲的是如果有时候社会环境不好的话,可能会做一些违规的事,但是有一个底限,不能被抓起来,抓起来就没有机会再作好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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