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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7月06日 10:06 搜房网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中国合作住宅促进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上指出,要认真研究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的关系;要研究合作建房的对象,研究住宅合作社的合作经济性质,研究住宅合作社的发展规划,要在发展中规范合作建房,在规范中发展合作建房。 刘志峰说,实践证明,合作建房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住房建设的重要方式之一,是解决特定人群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是一种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事业。合作建房有利于体现政府保障与职工互助的双重特点,进一步完善社会住房保障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改革,有利于多渠道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我国合作建房事业涌现了一大批好的典型,但也有少数合作社不同程度地存在对入社条件把关不严、有向商品房开发方向转变的倾向等问题。 刘志峰说,当前,合作建房要着力研究和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研究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的关系。搞清三者的相同与相异之处,准确定义他们的内涵与处延,对于今后更好地规范运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要研究合作建房的对象。只有明确了合作建房的特定对象,住宅合作社才能取得政策的支持,才能更好地发展,更具有生命力。三是要研究住宅合作社的合作经济性质,也就是要确保住宅合作社的互助性。要对现行的住宅合作社进行规范,加强监督和管理。四是要研究住宅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各地住宅合作社应坚持合作建房的宗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宅建设的规范、标准,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努力建好房、管好房,创建文明社区。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方嘉德在会上讲话。会议选举杨思忠为新一届中国住宅合作促进会会长,总书记处书记苏立清为副会长。老会长邵井娃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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