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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6月03日 09:22 检察日报
时下,网上房地产拍卖作为房地产销售的一种新方式,被众多网站及部分开发商推崇备至,一时间应者如云,以致京城掀起了网上房拍“沙尘暴”,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然而从房地产拍卖中,人们发现网上拍卖问题多多。 消费者冷眼旁观 住房可以说是老百姓所有购物项目中最贵重的一项,消费者在作出决定之前通常都非常谨慎,一般要看上多个楼盘并反复进行斟酌比较,还会向许多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认为如此复杂的一项购买活动通过互联网进行风险会很大,这是因为从互联网上得到的信息与消费者亲自去现场获得的感受会有很大的不同,尽管互联网会对项目有详细的介绍,但是消费者从互联网上并不能对项目周边环境、交通、配套设施等有真正的了解,这些东西毕竟只有实地考察才有切身的体会。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去年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过去一年中通过网络购买商品的人为2.9%,而其中通过拍卖购买商品的人不足3.4%。网民认为目前网上购物的最大问题依次是: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厂商信用得不到保障;付款不方便等。 由此可见,愿意通过网络进行交易的人寥寥无几,通过拍卖购买商品的人更是少得可怜。 网上房拍缺乏法律保障 《拍卖法》规定,设立拍卖的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还必须有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有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因此,在网络公司参与的拍卖活动中委托人、竞买人的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但又无相应的法律制约,如委托方未说明拍卖标的瑕疵,以次充好,竞买恶意竞争且成交后不付款交割等问题较为普遍。网上拍卖缺乏法律保障,许多纠纷由此产生,无法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加之,由于网络安全及支付困难的存在,再加上房地产本身不可移动及高额价值的特点,决定了网上下单购房是极不现实的,至少目前来看是这样的。 总之,网上竞拍,并不会比传统的售房方式方便。网上房拍的意义,更多地在于开发商与网站通过这一活动产生的广告效应,网站经营项目和地产销售方式的可贵尝试。丁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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