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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设部明确表示:阳台仍计入住宅面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5月03日 10:06 华声报

  据扬子晚报报道:近日媒体有关阳台面积是否计入住宅面积的报道引人关注。昨日,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处有关负责人 明确表示,新出台的《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上并没有规定阳台面积不计入住宅面积,而是说阳台面积“应按结构底板投影净 面积单独计算”。

  江苏省建委就阳台面积是否计入住宅面积请示了国家建设部,建设部明确答复:阳台面积仍然计入住宅面积,具体计 算方法仍按国家标准《房产测量》中有关规定及1982年国家经委颁布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第16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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