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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住房补贴发放政策有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4月27日 08:49 北京晨报

  房价收入比的四倍是分界点,鼓励发展社会型住房合作社

  建设部部长俞正声昨天透露,企业住房补贴水平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对房价收入比在四倍以下的单 位职工,将不再发放住房补贴。同时鼓励发展社会型住房合作社,组织城市低收入职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进行合作建房。俞 正声介绍说,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在四倍以下的单位,职工工资中已经包含了足够的住房消费因素,有能力依靠 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积累并通过住房贷款的帮助解决住房问题,不再发放住房补贴。

  以一套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为基准,按照北京经济适用房的基准价4000元,4000元乘以60平方 米,总额同职工的年全部收入的比值如果小于4倍,将不再发放住房补贴;相反,房价收入比大于四倍,且原有住房建设资金 可以转化为住房补贴的企业,仍可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住房补贴;企业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可参照当地机关 公务人员标准、结合本企业职工住房的实际情况制定。

  同时,俞正声在会议上还明确指出,因分散建房的比例过大、数量过多,不利于城市发展,单位自建住房只是在目前 企业状况下、在一段时期内的过渡办法。而作为对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有益补充,鼓励发展社会型住房合作社,组织城市低收 入职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进行合作建房。俞正声说此种形式不能以盈利为目的,政府将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晨报讯(记 者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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