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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这枚公章没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4月04日 11:28 精品购物指南

  自前年始,一个对普通消费者,看起来有点夹生的名词———“二级市场”轰然而出,到如今,大家对二级市场已经 像了解“卡拉OK”那样熟络,不就是二手房上市嘛。

  在两年多的时间,大家逐渐明白了,二手房上市有以下诸多好处:

  ———以旧换新,卖了小房子,换成大房子。

  ———方便交通,你家住西三环,却在东面上班,把现住房卖掉,换到东面,路上又少了一个挤道儿的。

  ———利于银行发放住房个人贷款,如果有贷款者果真还不上款,那么银行可以通过二级市场处置抵押物,使银 行资金不会出现呆账,呆在一堆卖不出去的房子上。

  ……好处多多。

  日前,有关二级市场交易的又一消息轰然而出,不过这个概念听起来比“二级市场”要好懂多了,那就是“这枚 公章不用盖了”,二手房上市,可以不征得原产权单位同意,直接上市。不过,后面还有一个小小的尾巴———“除在购房合 同里和产权单位有特殊约定的公房”,这些和原单位有约定的公房,是要遵循原单位的规定的。

  1994年,“房改房”的概念,像上山种树,义务劳动,是在大力提倡大家接受房改房概念,谁买一套房改房 ,就相当于在荒坡上种了一百棵树———这是在推动房改事业艰难起步。当然,那时对于购买房改房者,单位是求之不得,因 此也就谈不上什么“优先购买权”。

  1997年末至1998年初,公房提租成真格的了,这时大家才意识到,看来买房改房是迟早的事儿,这时买 房改房者“哗啦一片”。这时,多数单位在售房合同中都与购买房改房者约定,“单位对房改房的出售有优先购买权”。

  应当说,在购买房改房的合约中,没有与原单位签订特殊约定(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的,其多数产生于1994 年的房改房倡导购买过程中,而在1998年房改房出售真正成气候时,单位已开始限定房改房的产权处置方式,单位必须有 “优先购买权”,你才能买房改房。

  按照近日的通知,二手房上市,单位的那枚公章是不用盖了,但绝大多数买房改房的,必须回头问一句:“单位 ,您优先购买吗?”单位会怎么说呢?

  总之,那枚备受瞩目的公章,是可以清闲一会儿了,它再也不是瓶颈了。但它似乎还有一个孪生兄弟“单位优先 购买权”,它像那枚公章一样,还没完。吕尚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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