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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住房改革步入全面建立新体制阶段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3月31日 13:57 国研网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今天在此间说,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已取得重大突破,目前,房改已步入全面建立新体制的关键阶 段。

  刘志峰是在今天建设部召开的纪念邓小平同志关于建筑业和住宅问题谈话二十周年座谈会上说这番话的。

  他说,小平同志在谈话中系统阐述了包括公房出售、提租、建房和建房方式等改革措施,从而明确了改革城镇住房投 资、建设和分配制度的总体设想。在小平同志谈话的推动和指导下,住房制度改革作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率 先在广大城镇展开。20年来,房改经历了80年代的出售公房试点、民建公助建房试点和提租补贴试点,在90年代取得突 破性进展。目前,全国已基本告别了旧的住房制度。

  有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可售公房的60%以上已经出售给居民家庭,城镇居民住房自有率达到70%,基本上打破 了单一的住房公有制,形成了以居民自有产权为主,多种产权形式并存的产权格局;70%的大中城市已出台住房货币化方案 ,部分省区在县级以上的城镇已开始全面实施这一方案。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城镇住房投资体制也发生重大变化,单位和个人的住房投资积极性大大提高,推动了 城镇住房建设的持续增长。据了解,从1979年到1999年,城镇新建住宅竣工面积达52.1亿平方米,占新中国成立 以来住宅竣工总面积的90.8%;在城镇人口翻一番的情况下,人均居住面积由3.7平方米增加到9.6平方米,提前5 年实现2000年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的预定目标。

  刘志峰说,进一步学习邓小平同志谈话,对于加快建立城镇住房新体制,把住宅建设真正培育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 具有深远意义。他说,近期,建设部将按照既定改革思想,加快做好住房分配、供应、信贷等体系建设,力争早日建立住房新 体制,发挥新体制在促进居民住房消费和配置住房资源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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