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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房改政策有重大突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3月21日 08:21 中新社

  中新社海口三月二十日电 海口市去年底出台《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暂行办法》,规定公房一 经取得全部或部分产权即可上市,取消必须在入住五年以后方可上市的规定,并对上市公房提供税费优惠。

  这些房改新政策出台后,为职工公房上市扫清了障碍,公房上市交易日趋增多。从去年底至今,在海口市已有五 十一户公房上市交易,这是该市房改政策取得重大突破的结果。

  海口市同时取消公房上市交易前必须经得原产权单位同意的规定,按照新的办法,职工一旦拥有全部产权,无须 经原产权单位同意,即可自行向有关部门办理上市交易手续。拥有部分产权的已购公房如要上市交易,在同等条件下,原产权 单位有优先购买权。但原产权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购买的决定,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为激活这一市场,公房不再与商品房采取同样的交易办法,而是在税费方面采取突破性的优惠。按新政策,对于 公房用地为行政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也免收过去上市后须缴的土地出让金,即予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已购公房 ,免征卖方营业税;居住五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据《海南日报》报道: 来自海口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客户咨询情况表明,仍有大量客户对公房上市交易持旧的政 策观念。海口市房改办有关负责人说,实施新的房改政策后,海口的公房交易市场大有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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