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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房改办通知 住房分配货币化立即实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3月09日 15:00 和讯中金网

  南京市房改办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关于新职工逐月发放的住房补贴必须迅速到位的通知》办事 。

  据扬子晚报报道,单位住房补贴资金的来源,包括自管公房出租、出售收入和利息、经营性服务收入结余,以及经财 政部门核批的可用于发放住房补贴的预算外资金等。不足部分应由财政部门拨付的款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应由财 政部门拨付的部分,各单位可先行垫付。企业单位发放的住房补贴则在成本中列支。

  此外,南京市房改办要求各单位尽快将《南京市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审批表》填写后,根据隶属关系报市或区房 改办、财政局以及市房管局。通知特别指出,该表的填写上报可与职工住房情况表的登记同步进行,不必等后者全部收齐后再 上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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