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融 吕秀莉
近日,关于公司重组前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1600万元借款担保一案,公司接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责令公司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将被强制执行。由于现尚在公告期内,因此公司认为该《民事判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现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情况说明,请求依法裁定终
止该执行案。
评析:此前的11月5日,关于此案法院已下达了终审民事判决书,至今过去了20天,又来了这一催命符,看来公司这回在劫难逃了。
远在2001年兆维集团入主公司起,实际上就埋下了日后公司不停的诉讼和或有负债的伏笔。为了免除后患,当初兆维集团就与原第一大股东北京市崇文天龙公司为偿还或有负债设立了3000万元的风险抵押金,并且一直信誓旦旦地称,不管后来的诉讼结果如何,都不会对公司构成实质性的影响。也正是相信了这一承诺,再加上当时公司极高的收益水平,一时间兆维科技成了科技股的先锋,在二级市场上也极其活跃。但当初公司畸形的收入构成结构已注定了它日后的败落。仅靠朗讯光缆一家的投资收益,支撑了公司重组当年每股高达0.6092元的高收益,但掩盖不了公司主营业务不突出、盈利能力不强的致命弱点。在随后投资收益由大变小进而消失后,公司的绩优神话也告破灭,在重组扭亏两年后再度陷入亏损的境地。
真是屋漏偏逢连阴雨,公司前三季度已出现亏损,此前为或有负债设立的专项基金仅剩420万元,如果真被强制执行的话,公司今年的亏损金额将相当可观。在二级市场上,虽然它曾经创造了业绩的神话,但二级市场在其优良业绩出台后即走出了相背离的行情,看来投资者对其发展状况还是不太认可,如今其绩优光环已褪去,不知公司日后如何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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