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保荐人制度是质的飞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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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 10:56 证券日报 | ||
陈峥嵘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主承销商负责制,而从主承销商负责制转变到保荐人制是一次质的飞跃。 保荐人制度是强化券商职责的主要手段。引入保荐人制度,券商的职责将不断强化。 保荐人是促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督导者。保荐人不仅应承担对新申请人的上市推荐职责,而且还要承担对上市发行人上市后的持续辅导职责。保荐人在所推荐公司发行上市后要继续担当财务顾问角色,做好后续的跟踪服务,这些后续服务正是保荐人责任加重、任期延长的体现。 实行保荐人制度后,保荐人在促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将大有作为。如保荐人负有对企业的上市审查责任,以防止有些企业恶意包装、欺诈上市,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以形成有效的制衡、约束机制;协助公司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有效地防范和规避市场运行风险。 保荐人是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的主要承担者。从一定意义上来讲,保荐人是防范和规避市场运行风险的重要承担者。保荐人不仅要在企业申请上市的过程中进行尽职调查和精心培育,遴选出质地较为优秀的企业予以推荐上市,以确保上市公司的内在质地,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而且在企业上市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要督促企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上市规则所要求的责任和义务,促使上市公司运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保荐人需协助上市公司健全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加大信息披露的力度,增加上市公司运作的透明度。作为一道坚实和有效的防火墙,保荐人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规范、稳健运作,切实有效地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而防范、减少、控制和规避创业板市场的运行风险,提高市场的营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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