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我们报道过的“从30万炒到3万”的福州股民林小姐,面对近期的反弹行情也只能是一声叹息了,因为她借来的钱被强制平仓收回,而自己的钱除了亏损还要偿还别人利息,现在手上的可操作资金只有区区3万,即便是反转行情到来对她来说也已于事无补。
林小姐本来是拿自己的资金在股市上炒作的,可是她看到身边的亲戚和其他的大户身价有的已经是六、七位数了,她就经常抽时间到他们那里去取经,问别人是怎么“发”起来
的,就是我们上一期在文章中提到的借给她钱的那位大户告诉了她自己的“生财之道”:他给林小姐分析,现在你的自有资金是30万,在现在逐渐走向市场化和透明化的市场行情中,再想找到短期内翻倍的股票实在是难上加难,而找到每天能赚个4、5个点的股票并不难,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实现自有资金成倍上翻理论上讲有两种途径:一是每天能抓住有一定涨幅的股票,按复利价值计算,一段时间也能达到目的,但他提醒林小姐说不要忘了“夜长梦多”的古训;另一种就是借钱,把自己的资金放大,在短时间内瞅准一次机会就可能使得自己的资金翻倍。
本来就是急性子的林小姐,看到6月份的大盘还在震荡上行之中,虽然心里也是考虑过了借钱的风险,但面对大盘的持续上涨和身边亲戚的致富“秘笈”,所谓的风险意识在林小姐脑子里也就是那么一闪就过去了。
接下来就是“找”钱了,随着监管的加强,所在的证券公司对透支是明令禁止的,并且所在的营业部还经常在信息栏通过各种文章向股民灌输风险意识,特别是负债炒股的危险性等,在已经近乎狂热的林小姐眼里,这些都是营业部对其财路的封锁。正当林小姐发愁的时候,那位把生财之道讲给她听的“无私”的亲戚又出现了。
协议在亲戚的家里秘密签定:林小姐把钱打到这位亲戚的帐户上,可以操作10倍于自己保证金的金额,条件是除了按月付3%的利息外,就是在亏损额接近林小姐本金的时候得追加投资,否则就无条件平仓,以保证出资者的绝对安全。在签定合同的时候,那位亲戚鼓励她说,在当时的行情下,快做两把就及时收手风险也不大,林小姐也只是看到了当时的利润,没有细想假如出现亏损会是什么样的情形,更没有仔细分析一下自己和亲戚签的实际上是“不平等条约”,暂且不说它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单就双方的风险和收益上来讲就是很不公平的:林小姐承担着所有的风险,而自己的亲戚却能稳获收益——不要小看月息3%,一年就36%啊,真正能在一年中赚到36%的股民有多少?
接下来的故事我们在上一期已经有了比较详细的报道,只有一点在前面的报道中没有过多地讲述(这也是林小姐觉得寒心的地方),就是在股票亏损后,所有借给她钱的亲戚朋友和身边的大户都一反常态,强制性地把她的股票平仓,到目前的这次反弹行情来临之前,林小姐的所有股票已基本上被“处理”了,真像电影里演的反面角色:抗战七年后却投降做了汉奸。更大的悲剧还在后面呢:林小姐经过多方调查才知道,社会上专门有这样的“食利”阶层,自己的那位所谓的亲戚实际上就是“高利贷”者的托儿,尽管自己沦落到平仓还债的地步,可那位亲戚还是拿了他那份“应得”的报酬。子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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