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环神秘诱人!一位老股民如何两度栽在消息树下

2001年07月26日 06:4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消息树下小心走

  我是一个入市刚刚一年多的“股市新丁”。刚“下海”的那阵,由于自己专业知识比较缺乏,对股市也没有太深入的了解,买股票基本上是靠听别人的推荐,后来我才明白这就是所谓的“消息”。

  应该说,刚开始的时候,靠听消息我还是尝到了一点甜头的,可没想到的是,这“良好的开端”竟成了一个陷阱。一次听股友讲,某股票已经有庄家深度介入,只须买进坐等股价涨起来,他自己也已满仓杀入,我也没仔细考虑就下了单,没成想这就成了我深度套牢的开始,一套就是两个多月。问那个股友消息从哪来的,他说也是一个朋友告诉他的。到了这份上,我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我于是把注意力转到了每天收市后证券部的股评人士解盘和荐股上。他们经常会提供一些据说是非常准确的消息,按照他们的指点,我买进过好几只股票,结果这些股票还是跌多涨少,有的涨也是小涨一点,甚至连手续费都涨不出来。

  现在股市上各种小道消息满天飞,让我们这些小投资者无所适从。 (何 曙)

  对“消息”说不

  小道消息,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并被一小撮利益集团所利用,与庄家炒作盛行是分不开的。大凡小道消息,最大的欺骗性就是在于——它总是笼罩着一个神秘而诱人的光环,让无数投资者禁不住一阵阵冲动。只因为这个市场实在是有太多的神话,被庄家们用日新月异的手法不断地炮制了出来。

  不能否认,有人因消息大发了横财,若非如此,消息也就只能胎死腹中。但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消息带来的惨痛教训,更是难以胜数。在这个博弈市场中,你的胜利,就是庄家的失败。庄家可不是活雷锋,不会傻到还没炒起来就嚷嚷得让大家都知道了,再来给你抬轿。只不过失败的经历终究是不光彩的,所以有眼泪也只好往肚子里吞;而成功的事例,则是他的骄傲,自然要津津乐道了。这本是人性的弱点。所以我们平时听到的,大多是赚钱的故事。

  笔者在股市中沉浮数载,见过太多的喜怒哀乐。远的不说,仅去年就有个朋友遭遇了两次滑铁卢,损失惨重。一次是年初,环保股份刚刚除权,在31元一带盘整,他听到了某个信誓旦旦的消息后,轻率介入,结果有目共睹,至今仍拦腰一半还不够。另一次是11月份,23元买入东方电子。本来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之所以让他乐此不疲,实在是消息很诱人:这不基金重仓吗?锁仓!这不开放式基金要推出来了吗?不买这样的大市值蓝筹股买什么?整个的好像基金管理公司都是谁旗下似的,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不过你别以为他是什么都不懂的新手,他恰恰也是有六年炒股经验并伴随着这样那样的消息成长的。

  所以说,小道消息,以谣传居多,有的根本就是庄家骗人的拙劣伎俩,但害人却不浅。特别是在经历了两年牛市的今天,有一大批个股被大幅炒作,庄家套利的欲望已相当强烈,只是苦于无人接盘。对于消息,更要慎之又慎。

  信息的严重不对称,也是中小散户听消息炒股的大忌,更不要说背后还有内幕交易、钱权交易、操纵股价等等阴暗面的东西了。盲从消息,你就永远是庄家砧板上的一块肉。因此,理性投资绝不是一句空泛的口号,而是规避风险、保护自己,获取稳健回报的重要手段。投资决策是一件大事,要拿出你买房买车买时装的耐心和细心,多加比较分析,绝不能仅仅依据小道消息就轻率作出决定。要了解宏观经济运行状况,以把握股市所处背景;要研究公司基本面情况,以挖掘个股未来潜质;要学习技术分析,以掌握行情趋势和买卖时机。

  成熟的市场,是由无数个成熟的你我组成的。愿你成为一个理性而成熟的投资人。

  (钱文超)

  学会自我保护

  □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 黄洪扣 律师

  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发展和逐步规范的阶段,“消息市”的特征还非常明显。“消息市”的一个基本现象是虚假信息泛滥。虚假信息的主要受害者是广大的中小投资者。全国首例股评案对广大的中小投资者是一个极大的鼓励:今后,面对虚假信息,投资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然而,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方法并不应该仅仅只是诉诸法律这一种。法律手段毕竟是事后救济手段,而且由于法律程序漫长复杂,起诉难,举证难,执行难,法律手段实际上并不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最好的手段。因此,面对虚假信息,投资者应该首先注意事先防范,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为了有效防止投资者遭受虚假信息侵害,建议投资者采取以下五种自我保护措施:

  1、 不打听消息。

  投资者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消息市”中,内幕交易盛行,信息披露不规范,真实、完整的“消息”是不可能被局外人打听到的,市场流传的“消息”大都是虚假的、误导性的或不及时的。

  2、 不信赖股评。

  在“消息市”中,庄家兴风作浪,操纵股价,有些股评实际上是受庄家指使或与庄家串通误导中小投资者的。因此,越是言之凿凿的股评,投资者越要提高警惕。

  3、 从证监会指定媒介获取信息。

  一般而言,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介发布信息比较规范。

  4、 先核实再参考。

  对于来源于非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介的信息,投资者应先与有关上市公司、有关单位及个人核实清楚有关事实,千万不要轻易盲信。

  5、 签订书面合同。

  投资者如果确实需要投资信息服务,可以与资信较高、声誉较好的投资咨询公司签订书面的投资信息服务合同,明确约定信息质量及违约责任。

本文涉及到的板块个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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