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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市社保基金审计已经开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 11:10 法制日报
审计署表示今年社保基金审计9月底结束 本报记者 郄建荣 随着审计力度的加大,被看作是老百姓保命钱、养命钱的社保基金就如同多了一道安全锁。今天,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副司长张瑞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就社保基金审计,目前,部分省市已经派出审计组进入现场展开工作。按照计划,各地2007年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将于今年9月底前结束。 不久前,审计署下发了《审计署关于加强地方审计机关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社会保险基金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是老百姓的保命钱、养命钱,任何侵占挪用和损失浪费行为都将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张瑞民说,正是考虑到此,审计署专门制定下发了意见。 张瑞民告诉记者,就社保基金审计,审计署统一明确了审计范围,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基金。他说,对住房公积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及地方建立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小城镇社会保险等其他社保基金的审计,各级审计机关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安排。审计署还要求,审计面应覆盖到省、地、县三级,因特殊情况不能安排审计的,应当向上级审计机关说明原因。 据张瑞民介绍,确认基金征缴的完整性,揭露基金征缴工作中存在的应收未收和征缴面较窄等问题;确认基金收入的真实性,揭露隐瞒、截留、坐支、转移收入等问题;确认基金支出的合规性,揭露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违规支付、虚列支出、转移资金等问题;确认基金资产负债的真实、完整、安全性,揭露和反映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以前年度挤占挪用基金的回收情况和往来账长期挂账的清理情况;评价基金的保值增值情况,揭露违规运营及效益低下、损失浪费等问题;查找和分析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及建议是社会基金审计所涉及的内容。 在社保基金审计中,审计署提出了四项制度。这四项制度包括社会保险基金经常性审计制度、逐级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审计公告制度。 本报北京5月31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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