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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解禁重庆太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 09:30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刘琪莉报道 5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07年第38号公告称,解除对重庆大都会太平洋百货的“禁令”,在2005年被划入“非试点外资商企”因此不能享有国家相应优惠政策的重庆大都会太平洋百货终于解禁。 “五不得企业” 商务部38号公告称,由于重庆大都会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股东台湾远东集团已承诺其经营活动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商务部、工商总局决定,解除对重庆大都会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的“五不得限制”。据了解,重庆大都会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的老板是李嘉诚。 中国对未经商务部和中国工商总局批准的外资商企有“不得享有进出口经营权、不得经营批发业务、不得再扩大经营范围和建设规模、不得开设分店和延长合营年限、不得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和原材料的减免税政策”的规定,俗称“五不得规定”,这种企业被称为“五不得企业”。 摸底外资商企 1992年,我国正式对外开放零售业,许多外资商业企业经国家正式批准后进入中国,但也有一些外商通过组建商业管理公司或者以外商投资方式渗入到商业零售领域。有些地方还越权审批,使得各类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大量进入中国,影响了国内商业的正常发展秩序。 为掌握全国商业领域利用外资的情况,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国家工商总局在2000年对商业领域利用外资情况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调查范围涵盖了国家正式批准的外商投资商业项目、277家非试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1998年7月1日后地方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以及使用外国商业企业商号(品牌)的商场(商店)及其出资者和外商投资管理公司(管理咨询公司)等几类商业企业。结果显示,在2001年底, 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外商投资零售商业项目只有49家,各地越权审批的达到316家。 重拳治理 由于越权审批现象严重,各类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大量进入影响了国内商业的正常发展秩序。2000年12月1日,原国家经贸委、原外经贸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立即停止越权审批和变相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通知》,对越权审批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进行了一次清理。 2001年8月6日,三部委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非试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工作的通知》,对商业企业进一步清理。当时已经有65家企业转为内资、不经营商业或已经注销。 对剩下的未完成整改的以及地方擅自越权批准设立的216家企业,要求按照《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进行整改。 对未上报的非试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一个月内未补报的做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处理。 北京西友大厦有限公司、北京百盛轻工发展有限公司、赛特国际有限公司、天津新世界百货有限公司、天津伊势丹有限公司、八佰伴南方商城、美美百货等知名的商业企业都列在《需要整改的216家非试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名单》之中。 此后,被点名的这些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进行了整改,有些转为内资。 根据整改情况,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曾两次发布“五不得”黑名单。其中2004年宣布上海二百永新有限公司、上海翱拓—七百邮购有限公司、上海斯多克百货有限公司、上海黄金世界商厦有限公司、上海昆仑台湾商城有限公司5家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列入“五不得企业”名单。 2005年1月,宣布重庆大都会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大连米利海辰商场有限公司、上海麦考林国际邮购有限公司3家企业属于“五不得企业”。 家乐福整改事件 对在2000年11月发布《关于立即停止越权审批和变相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通知》后又擅自批准设立的成都家乐福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和上海龙华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要求外方要转让股权、退出经营。 对由法国家乐福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要求按照三部委下发的《关于法国家乐福公司在我国违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处理意见的通知》进行处理。 当时,“家乐福事件”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较大影响。家乐福1995年通过设立管理咨询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后来通过地方政府“越权审批”开独资店,一再触及 中国政府的政策“高压线”。在原国家经贸委1999年颁布《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中,外资企业持股比例的上限为65%。 2000年11月和2001年8月相关部委连发两道禁令,对家乐福的做法紧急叫停。2002年,国家有关部门勒令家乐福进行全面整改,要求其在华的27家店35%股权出让给中方企业。2003年完成整改。 全球零售50强八成进中国 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市场逐渐开放,外资审批权逐渐下放,外资并购趋增。到目前为止,全球零售企业50强中有80%左右已进入中国市场,分布于国内20多个省市。 麦肯锡公司的相关分析认为,中国商业对外开发后的3-5年内,中国零售业60%的市场将由3-5家世界级零售巨头掌握,30%的市场将由中国国家级零售企业把持,剩下10%掌握在国内地区性零售企业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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