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帆
中孚实业作为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的试点公司,今天推出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带着广大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我专访了中孚实业董事长张洪恩先生,请他谈谈公司的股改方案情况、公司目前发展状况及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张洪恩先生对此做了最诚恳的回答。
中孚实业的股改方案具有创新意义
张洪恩说,今天中孚实业公布的股改方案, 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赠送的1股股票;同时中孚实业第一大股东豫联集团承诺:如方案实施、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后,公司股价出现下跌,则对复牌后2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与3.66元之间差额的50%(精确到厘,四舍五入),豫联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现金补偿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不超过5元,实施时间为第20个交易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
张洪恩说,中孚实业的股改方案思路就是送股和现金补偿承诺相结合的方案,给中小股东保底,保证中小股东不受损失。中孚实业此次推出的方案分为两个部分,由公司控股股东豫联集团做出现金补偿承诺,由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巩义市供电公司、巩义市怡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等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支付流通股股东获赠的股份。
张洪恩说,由于现金补偿承诺某种程度上具有权证的特点,其核心思想是通过现金补偿承诺的补偿价格底线来体现对流通股股东过去一段时期平均权益的赔偿,通过动态股价来确定对应的现金支付来锁定流通股股东的利益。现金补偿承诺避免了设计者进行人为估值的不准确性。同时,从实施角度来看,也具有股东价值的保障性、交流上的低成本性、理论上的可接受性以及技术上的透明性,具有创新意义。
中孚实业的方案由两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分别进行。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经过资产重组和股权转让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数,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成本差距较大,如果强制要求其以同种同比例方式支付对价,对于后来经过较高溢价转让而持有股权的非流通股股东来说显失公平。同时控股股东和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对补偿方式也有着不同的倾向性。
中孚实业目前这种做法既保持了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相对公平,也保证了流通股股东利益能够得到较多的保障,可以为有类似情况的上市公司提供一个值得借鉴的方法。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应逐步确立主流的价值投资观念,即以公司价值为核心,才能真正保证投资者的利益。
中孚实业为何推出这样的股改方案
张洪恩说,中孚实业于2002年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发行A股5,000万股,发行价为8.30元/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3,528.272万股。经过2002年和2003年的送股和内部职工股上市,截止2005年6月30日,中孚实业总股本228,627,797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份为119,556,887股,流通股股份为109,070,910股。从中孚实业的持股结构来看,股权结构较为松散,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不存在“一股独大”的情况。
张洪恩说,中孚实业的实际控制人为豫联集团的大股东东英工业公司,东英工业公司于2003年8月受让巩义市财政局持有的豫联集团78.8%股权,持股成本约为每股3.5元。第二大股东中融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于2003年6月受让中孚实业14.21%的股权,收购成本约为每股3.2元。截至此次停牌前,公司股价为3.40元,中孚实业主要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成本高,接近甚至高于目前股价,这点与其他试点企业有着显著不同,同时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也相对较低。基于以上两点,中孚实业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直接对价的空间有限,大比例送股不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用科学的方法测算现行方案相对合理
张洪恩说,截至此次停牌前,公司股价为3.40元,公司2004年末的每股净资产已达3.6元,股价已经低于每股净资产6%左右;2004年每股收益0.35元,目前公司静态市盈率仅为10倍左右。根据等市值法计算,非流通股股东基本不用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流通权对价。根据市盈率法,非流通股股东需要支付的对价也相当有限。许多试点公司通行的对价方式对于中孚实业这样市盈率和市净资率都比较低的公司不适用。
张洪恩说,与其他试点公司的大比例送股派现相比,中孚实业目前提出“10股送1股和大股东承诺现金补偿”的方案可能略显单薄,但根据中孚实业的实际情况,非流通股股东为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的确已经做出了很大的让步,显示了其积极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决心和诚意。
大股东的承诺使股东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张洪恩说,大股东豫联集团做出承诺: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每股股价不低于5元。
张洪恩说,目前舆论上有一个倾向,即作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代价,非流通股拿出一部分股份送给流通股东作为补偿,按照理所当然的逻辑,补偿越多越好,送股越多越好。但是,非流通股大股东有一个送股的底线,就是要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其实,过分分散的股权结构并不利于公司治理。豫联集团关于限售价格的承诺一方面显示了大股东对于公司的信心和长期持股的准备,流通股东完全可以消除大股东抛售套现的风险;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将保持一定长时期的稳定,这对于公司的发展和业绩的提升至关重要。
中孚实业有明显的行业竞争优势
在谈到中孚实业目前的发展状况时,张洪恩说,中孚实业竞争优势明显,主要表现为:
(1)首创国内“铝电合一”的生产模式:电解铝行业是一个高能耗行业,受能源制约程度较高。目前我国每生产一吨电解铝综合电耗高达15000千瓦时以上,电费占电解铝生产成本的30%以上。中孚实业的“铝电合一”的生产模式,即利用公司自备电厂的发电直接供应电解铝生产,以电为中间产品,铝为最终产品。中孚实业采用“铝电合一”这种生产模式后,吨铝耗电成本比一般电解铝厂低1800元左右,在行业中具有很大的竞争优势。
(2)技术装备和规模经济优势:近几年,中国的电解铝以高速度发展、高水平建设,引起国内外各界关注。中孚实业的电解铝生产采用320KA超大容量预焙阳极电解槽技术,具有世界先进水平,该槽型具有低能耗、大容量、优化环境、科技含量高等优势,可以极大地促进电力的发展和强化铝电联营的成本、规模和高科技优势。目前公司电解铝产能已经达到18.5万吨,已初具规模经济效应。
(3)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中孚实业地处巩义市,地处交通要道,交通运输十分便利。境内能源及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煤、铝矾土等,且品位高、贮量大、分布广、易开采,尤以煤炭、耐火粘土、铝矾土最多。巩义市是全国首批100个重点产煤县(市)之一。已探明储量17亿吨,可采储量8.9亿吨。电解铝的主要原料为氧化铝和电。中孚实业的氧化铝供应优势非常明显:全国现有的6家氧化铝厂中,长城及中州铝厂就在公司附近,使得公司可以节省原料运输费用。
(4)拥有国内一流的专家:中孚实业拥有多位国内一流的专家,他们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在捕捉行业科技前沿信息,解决重大科研课题,促进企业的科技进步做出巨大的贡献。
中孚实业发展前景非常好
张洪恩说,中孚实业在全行业经营处于低谷的情况下,2004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76亿元,比上年增长167.35%;实现净利润8075万元,比上年增长8.62%;每股收益0.35元。2005年上半年产铝8.08万吨,同比增长59.1%;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76亿元,同比增长100.37%;实现净利润3,465万元;每股收益达到0.1515元/股,取得行业较好水平。
张洪恩说,公司的近期发展规划将依靠科技进步,实现集约化经营,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条,进军煤炭、铝加工业,使公司电解铝产能达到30万吨,型材产能达到20万吨,碳素产能达到15万吨,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完善企业文化,打造企业品牌。使中孚具备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成为国内最强的电解铝企业之一。
张洪恩说,公司还将发展铝深加工产品,这将大大提高公司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公司的盈利空间。中孚实业计划上马的“17万吨哈兹列特铝板带工程”项目,该项目是以生产市场亟需的高质量、高精度铝板带箔为主打产品,项目实施后,中孚将逐渐形成电、电解铝、炭素、铝深加工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必将使中孚实业有巨大的利润增长空间,给广大流通股股东以丰厚的回报。
张洪恩说,所以我们有理由看好中孚实业的未来。中孚实业愿与广大的流通股股东实现共赢。公司发展好了,我们才能真正保证投资者的利益,给投资者真正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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