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天气预报 新闻 搜索 短信 聊天 企业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正文
*ST斯达股票暂停上市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 12:00 新浪财经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2001年、2002年、2003年三年连续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1条和第10.1.3条的规定,对本公司作出了《关于对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上证上字[2004]55号)。根据该决定,本公司股票(种类: A股证券代码:600670证券简称:* S T斯达)自2004年5月19日起暂停上市。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本公司将积极配合有关各方与债权人、债务人协商缓解债务、债权的方式和途径,为下一步重组工作创造条件,争取公司股票具备恢复上市条件。到目前为止本公司重组工作尚无实质性进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如符合下列条件,本公司可以在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披露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一)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半年度报告;

(二)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显示公司已经盈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其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的;

(二)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虽盈利但未在披露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

(三)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的;

(四)恢复上市申请未被核准的;

(五)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的;

(六)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但公司出现亏损的。

在公司股股暂停上市期间,本公司将继续履行有关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投资者咨询电话:0431-5953832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00四年六月七日

摘自2004.6.8《上海证券报》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财经论坛】【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注册新浪VIP邮箱,赢取每日手机大奖!

精彩回放
- 财经类杂志“封面秀”
- 机构及个人专栏
- 财经专题荟萃
- 知名财经记者俱乐部
- 董秘热线
专题推荐
- 财经类杂志“封面秀”
- 机构及个人专栏
- 财经专题荟萃
- 知名财经记者俱乐部
- 董秘热线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