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4年5月25日召开六届董事局会议,公司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独立董事臧峥、刘光运、董事何安平未出席本次会议,也未授权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讨论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选举曾剑平为董事长;同时免去陈树军董事长职务。
二、关于股票暂停上市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目前已暂停上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作好股份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提议:
1.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负责办理公司与具备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聘请证券公司作为股票恢复上市的推荐人,如股票终止上市,则委托证券公司提供代办股权转让业务服务,并授权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并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2.追认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如果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3.如果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申请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及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适宜。
三、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
公司继续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该提案尚需提交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免去朱中怀先生公司总会计师职务,聘任杜贵俊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简历附后)
五、免去刘守谦先生公司副总裁职务,聘任杨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
本公司独立董事未对以上四、五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六、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局决定于2004年6月27日召开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安排如下:
1.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04年6月27日上午9:00
地点:长春长白山宾馆会议厅
2.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关于2003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关于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上四项详见200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六届十四次董事局会议决议
(5)审议《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特别决议》
(6)审议《关于聘用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
3.出席会议人员和参加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候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4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3)凡符合上述会议出席资格的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及股东帐户磁卡,社会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磁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代理或以通讯方式(以收到邮戳为准)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
(5)其他有关人员。
4.登记时间:
2004年6月21日-23日,9:30-11:00,13:30-15:00
5.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红旗街1768号长影商务景都1603室
邮编:130021
联系电话:0431-5953832
传真:0431-5929643
联系人:金萍
6.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议半天。
附:授权委托书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1: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7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赞成、反对或放弃权);或,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项议案的(议程)行使表决权(赞成、反对或放弃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说明:如果股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被委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附2:简历
杜贵俊先生,汉族,生于1954年,本科学历,历任湖北省荆襄矿物局财务科长,财务副处长、处长,湖北省荆襄磷化学工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先生,汉族,生于1975年,硕士学历,博士生在读,曾任职于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摘自2004.5.26<<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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