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华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及关联方还款进展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大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偿还欠款事项信息披露的通知》要求及《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对本公司二OO四年四月份应收大股东及关联方款项收回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2004年4月30日,控股股东广州市南华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我公司(含本公司下属企业)资金380,975,120.46元,控股股东计划是以重组方式和追收应收款等方式解决占用资金问题,至今控股股东对我司的重组工作仍没有新的进展。
二、截至2004年4月30日,控股股东关联企业广州市南华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用我司资金4,693,402.78元,该公司没有履行承诺归还所欠资金及利息,我司于2003年4月24日向海珠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2003年8月31日海珠区人民法院判决我方胜诉,广州市南华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25日提出上诉,2004年1月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的上诉作出判决[(2003)穗中法民二终字第1519号],判决广州市南华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清还欠款440万元和利息,并负担上诉受理费33,477元。由于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未还款,我公司于2004年2月25日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截至2004年4月30日,控股股东关联企业广州市南华制衣公司占用我司下属全资公司广州市南华工商贸易公司资金77,755,935.50元,该公司一直以来没有履行承诺归还所欠资金,南华工商贸易公司在4月16日继续发函催收,广州南华制衣公司回复:“若应收款收到后,即按计划还清”。
四、截至2004年4月30日,控股股东关联企业广州市海华机电设备总厂占用我司下属全资公司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资金7,046,470.63元,该公司计划每月还款6.8万元。还款计划是以其出租厂房给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月租金抵扣当月的借款利息后,余额作为还借款。2004年4月,厂房租金与利息互抵后余额75,000元作还款处理。
五、截至2004年4月30日,控股股东关联企业广州市淼鑫实业公司占用我司控股公司广州华盛避雷器实业有限公司资金738,652.13元,该公司一直以来没有履行承诺归还所欠资金。华盛避雷器公司已于2003年4月24日向海珠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2003年7月8日开庭,2003年8月26日得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我方胜诉,公司于2003年9月25日向海珠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03)海民执字第5069号。由于未发现淼鑫实业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华盛避雷器实业有限公司要求本案延期执行,海珠区人民法院于2003年11月19日裁定本案中止执行。
六、截至2004年4月30日,控股股东关联企业广州市图新制衣厂有限公司占用我司全资公司广州市南华工商贸易公司资金28,715,217.94元,广州市南华工商贸易公司在4月16日继续发函催收,广州市图新制衣厂有限公司回复:“若应收款收到后,将会归还对贵公司的欠款”。
广州南华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四年五月十八日
摘自2004.5.20《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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