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及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1、2002年度已连续两年亏损,预计2003年度将继续亏损,公司将被暂停上市。如果2004年上半年继续亏损,公司将退市。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现状和业绩预计
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员工人数约200人,股东2万余人。公司目前负债2.63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8380万元,其中3880万元被担保金额的借款已逾期。由于公司向工行的借款逾期未还,公司部分资产已被法院冻结。又由于本公司对北京华威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2000万元担保逾期未还,公司在上海开户的包括基本账户在内的所有银行账户和公司在海南的182平方米的房产已被法院查封。
上述事项已在2003年度11月26日、2003年12月19日和2003年1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作过详细披露。
公司2001年开始出现亏损,具体数字如下表所示,预计2003年度公司将巨额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三年连续亏损的,自上市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之日起,交易所将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单位:元
项目 2003年度中期 2002年度 2001年度
净利润 -97,380,686.65 -145,143,500.11 -13,693,175.55
每股收益 -0.651 -0.97 -0.0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1,825,827.63 -0.457 -0.87
净资产收益率(%)
-127.2 -83.46 -4.29
总资产 347,668,684.40 478,074,136.61 609,455,636.53
股东权益 76,536,011.74 173,916,698.39 319,060,198.50
每股净资产 0.511 1.162 2.13
二、公司目前的困难
目前公司亏损严重,债务负担沉重,资金极度短缺,公司的正常经营无法弥补亏损和偿还债务。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包括基本账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查封,使公司的正常经营相当困难。目前暂时没有资产重组计划的推出。如果公司一旦无法实现实质性的经营利润好转,或资产重组没有实质性进展,公司将面临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承诺
根据《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第三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承诺:董事会将根据上述规定的要求做好董事会的各项工作,切实履行董事会的义务和职责。
四、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一)诉讼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04年3月15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清单,查封本公司位于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怡园别墅1号、5号、11号三套房产(面积共计1008平方米,房产证号燕区字第0007号)及海南省海口市海南世贸中心公寓房一套(海口市世贸东路2号E1508号,面积为182.42平方米,房产证号39218)。
(二)本案基本情况
本案原告(申请执行人)为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东城支行),被告(被执行人)为本公司和北京华威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斯公司)。
2002年12月27日工行东城支行与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我公司提供借款4090万元人民币,月利率4.62%,借款期限为3个月。华威斯公司就上述借款合同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此后,本公司于2002年12月30日向工商东城支行偿还了借款本金中的100万元。由于上述借款到期后,本公司及华威斯公司均未能偿还工行东城支行借款剩余本金及利息,工行东城支行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6月17日开庭审理本案。2003年7月29日公司收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3)二中民初字第458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所欠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借款人民币3990万元及其利息,以及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10339元。
2003年9月12日本公司接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03)二中执字第1032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通知要求公司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若逾期仍不履行,将依法强制执行。
2003年11月5日本公司接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03)二中执字第1032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给付义务的人民币三千九百九十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用的相应银行存款;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已于2003年11月5日查封了本公司拥有的江苏久久软件有限公司47.84%股权。
上述情况已在2003年5月16日、2003年7月31日、2003年9月16日和2003年11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等媒体上作过详细披露。
(三)判决情况
判决情况已在2003年7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等媒体上作过详细披露。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本次法院查封财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基本不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特此公告。
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3月16日
摘自2004.3.17《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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