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2003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刊登的《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流通股股东开户、股份重新确权和转托管的公告》,由于校验疏忽,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1、公告标题更正为:《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原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东开户、股份确权和转托管的公告》
2、第二(二)条更正为:
原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进行股份确权,并转托管至所开立的股份帐户中。股份确权和转托管须到国信证券所属营业部(见附件)办理手续;
国信证券所属营业部可于原股东申请确权当日完成股份确权和转托管申报手续。
3、第五条增加如下内容:
金田实业以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www.gfzr.com.cn)为其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4、第九条删除。
5、附件国信证券营业部联系方式一览中深圳地区的相关资料更正为: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8月30日
摘自2003.9.1<<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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