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为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登记结算服务的公告
因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海洋”)于2002年9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本公司已终止与厦门海洋的登记关系,同时终止为其提供登记结算服务,不再对厦门海洋股票承担登记及与此有关的查询、协助执法、股票质押登记、未派股票权益的派发等方面的任何责任。
鉴于本公司已于2003年1月20日将厦门海洋的股份登记数据及其书面材料全部移交给该公司,完成了股份移交手续,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原已受理的厦门海洋的流通股司法协助冻结、流通股质押登记等,必须于2003年2月28日前将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移交厦门海洋。逾期不移交的,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该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承担。
从2003年1月20日起,凡涉及厦门海洋的未派股票权益的派发、司法协助冻结解冻、质押登记和解除质押登记、股权协议转让过户等业务,均由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办理。
本公司与厦门海洋终止登记关系和相关数据移交行为不涉及厦门海洋的其他法律关系和投资者因厦门海洋股票交易而与其他证券市场主体之间的各种法律关系,这些关系及由此产生的有关事项应由厦门海洋、投资者等相关主体另行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摘自2003.1.24《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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