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万山A(0049):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8月16日 23:30 新浪财经 |
|
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与深圳市龙岗区宇丰工业公司(下称宇丰公司)因土地使用权转让发生纠纷并已
进入执行阶段。现该案的执行情况有新的变化:作为被执行人,本公司2001年8月6日接到的
宝安区人民法院(1996)宝法执字第623-17号通知称,本公司被法院查封的万山大厦用地及
建设项目已被拍卖。1993年3月,本公司与宇丰公司签定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由宇丰公
司将位于龙岗区三联村高坳地段的6111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本公司,后本公司认为
该幅土地不具备法定转让条件,没有履行该合同。宇丰公司于1994年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法
院两审判决,认定双方签定的土地转让合同有效,要求本公司履行合同,继续付清合同约定
的本金、利息及诉讼费用共计38,730,000.00元。本公司认为,宇丰公司在本案诉讼期间自
行将该幅土地的一部分(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为18230.7891平方米)转让给了其它公
司,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因本公司未能支付上述款项,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于1999年6
月9日查封了本公司位于罗湖区贝丽北路的万山大厦土地及建设项目,并在1999年及以后多
次对万山大厦土地及建设项目进行了拍卖。宝安区法院署明日期为2001年7月30日的有关通
知称,万山大厦土地及建设项目被卖出的拍卖日期是2001年5月25日,所得款项将用于强制
本公司履行与宇丰公司签定土地转让合同的义务。该通知没有说明拍卖成交的价格以及竞买
中标人的缴款情况。有关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进
行披露。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1年8月16日
订财经短信新闻 国内外经济动态了如指掌
订手机短信接收沪深股票实时行情股价预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