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山川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拟接受青海山川铸造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山川集团")以生产铸造产品的资产抵偿占用山川股份款项之交易。根据目前山川股份财务
帐面显示,截止2001年5月31日,该部分款项为51540525.24元。山川集团生产铸造产品的资
产包括具备生产能力的树脂砂铸造车间、粘土砂铸造车间、有色特种铸造车间、模型车间以
及与其配套的全部经营性资产。该部分资产截止2001年5月31日的帐面资产净值为
45270599.03元。公司于2001年8月3月与山川集团签署了《资产抵债之框架协议》,山川集
团生产铸造产品的资产总计49322867.03元,其中:负债为4052268元,净资产为45270599.03
元。本交易以净资产抵偿所欠山川股份债务。以上数据均为帐面资产数额,交易以经评估确
认数值为准。差额部分,双方以现金补足或返还。
由于山川集团原为山川股份的控股股东,现为山川股份控股股东青海省投资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此次接受资产抵偿债务行为属关联交易。该项交易尚需获股东大会的批准。
青海山川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8月3日召开二届九次董事会及二届六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接受青海山川铸造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山川集团)以部
分资产抵偿占用款的议案》。截止2001年 5月31日,山川集团欠公司款项为 51540525.24元。
董事会同意以山川集团生产铸造产品的资产抵偿占用山川股份款项,其资产主体以及与其配
套的全部经营性资产抵偿给山川股份。本次抵偿债务的资产,截止2001年5月31日的帐面资
产总额为49322867.03元,其中:负债为4052268元,净资产为45270599.03元,具体价值待
资产评估机构对该部分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占用款数额与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之差额部分,双方以现金补足或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