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7月25日召开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及三届五次监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四、通过聘请陈向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五、通过修改公司章程。
六、通过增加对福耀玻璃集团重庆有限公司的投资:将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万元,投资
总额增加至1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机械设备及车辆等实物及现金出资3750万元人民币,占
注册资本的75%。
七、通过向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额度。
董事会决定于2001年9月9日上午召开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2001年中期 2000年中期 2001年中期/2000年中期
净利润(元) 90515294.05 61452158.46 147.29%
每股收益(元) 0.222 0.241 92.12%
净资产收益率(%) 16.439 13.242 124.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每股收益(元) 0.216 0.225 96%
2001.6.30 2000.12.31 期末/期初
每股净资产(元) 1.351 1.806 0.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