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召开二届理事会五次会议 通过了玉米期货交易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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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 16:28 格林集团 | |||||||||
本报大连电 昨日,大商所在长春召开了二届理事会五次会议。会议通过了玉米期货交易相关细则。这些细则于今日公布。 据悉,玉米期货风险管理制度充分吸取了CBOT、TGE的先进经验,同时借鉴大豆期货的风险管理制度和玉米现货特点。在此基础上,大商所制定了包括保证金、持仓限额、强行平仓、涨跌停板、大户报告等在内的风险管理制度。
据介绍,玉米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玉米期货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后,将分交易时间段逐步提高其交易保证金,同时将根据合约持仓量调整其交易保证金。玉米期货合约根据不同交易时间段实施持仓限量控制,对一般月份及临近交割月份的限仓数值相对大豆作了向上调整,以与玉米较大的现货规模相匹配。另外,玉米期货合约还要执行严格的涨跌停板制度。 玉米期货的交割制度设计充分考虑了玉米现货贸易和流通特点。一是交割地点设置在大连、营口地区。大连、营口是我国最大的玉米集散地,运输、仓储设施条件比较完善,港口吞吐能力和库容能力很强,东北玉米2/3以上要通过大连、营口港运往海外和东南沿海地区。二是采用滚动交割和期转现相结合的交割方式。滚动交割可以减少交割实物量,有助于化解交割风险,促进期货价格向现货价格回归。期转现方式可以使期货交割方式更加灵活,降低交割成本,加强期、现货市场的联系。三是采用散装和袋装并行的包装方式。这种包装方式符合国内玉米现货市场流通状况,既有利于降低期货交割成本,又可以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需求。(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