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食用油降价两成抛售,10月执行新标准后将回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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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 14:22 格林集团 | |||||||||
记者近日走访广州各大超市发现,广州大豆油、花生油的零售价格经过一段时间的涨价风波后,又开始大幅降价近两成。市场人士分析认为,这与国家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花生油》和《大豆油》两项强制国家标准有关,实施后不符合新标准的食用油将被强制撤换,因此,厂家急于倾销完库存的陈货,纷纷降价。但此番降价属于暂时性降价,10月份新标准实施后,食用油价格也会随之回升。
各大超市商场掀降价波 记者近日走访广州家乐福、好又多、百佳等多家超市、商场发现,各种品牌的大豆油和花生油纷纷降价销售,5升装的平均降价2~5元,最大降幅达20%。 在家乐福万国广场店,金龙鱼葵花色拉油5升装从62.9元降至56.9元,而好又多淘金店,金龙鱼玉米胚芽油5升装从61.9元降至56.5元,花旗牌食用调和油5升装降幅最大,从48.5元降至39.9元,下降将近20%。其他品牌的大豆油和花生油价格也不同程度下调,其中大豆油降幅较大。而批发市场里的普通散装大豆色拉油的批发价也从每公斤8元降到了6.5元左右,记者注意到这些食用油的生产日期大多数还是去年生产的存货。 降价油不是“不合格” 广州市质监部门有关人士表示,现行食用油标准是20多年前制定的,新标准还采用新方式划分食用植物油等级,从而结束目前市场上食用油等级划分混乱的局面。 但是,国家推行强制性标准主要是出于规范行业的考虑,强调标签的重要性,保护老百姓对产品的知情权,并不是因为现有的食用油生产工艺或原料有问题,所以老百姓大可以放心购买正规超市和市场出售的食用油。 新标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据国内一位食用油生产企业负责人介绍,由于新标准规定了食用油产品的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三个强制性指标,很多老产品可能并不符合新标准,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凡不符合新标准的食用油,10月1日后将被禁售。另外由于国内前段时间油价上涨,从6月到9月国内共有130万吨进口油到岸,国内食用油库存大增,也是导致油价下跌的一个原因。 据了解,新标准采用新方式划分食用植物油等级,从而结束目前市场上食用油等级划分混乱的局面。主要内容有三方面:一是把食用油分为一、二、三、四等,分别相当于原来的色拉油、高级调和油、一级油、二级油;二是生产企业必须在外包装上标明产品原料生产国,以及是否使用了转基因原料;三是注明生产工艺是“压榨”还是“浸出”。同时,新标准还明确规定产品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禁止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