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发布关于燃料油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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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 12:39 格林集团 | |||||||||
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燃料油期货合约自2004年8月25日起开始交易。首期挂盘合约月份为2005年1月份至8月份合约,2005年2月春节月份除外。新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在合约挂盘上市前一日公布。 上海期货交易所就燃料油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发出的通知称,合约挂盘当日涨跌停板为10%,交易保证金维持合约规定比例;下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参照交易所
通知规定了会员持仓公布的标准:当某燃料油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10万手时,交易所将公布该月份合约前20名会员的成交量及买卖持仓量排名。 通知公布了指定交割油库及其运输升贴水情况。通知称,燃料油指定交割油库设在华南、华东以及其他地区,各指定交割油库之间不设运输升贴水;交易所批准的首批指定交割油库自燃料油期货合约挂盘上市之日起开展燃料油期货交割业务(各油库基本情况见附表),交易所将根据市场发展和库容情况逐步增设指定交割油库。 通知还公布了燃料油交割指定检验机构及标准仓单的过户费用。(来源:期货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