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交割质量标准(FC/DCE D001-200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的黄玉米质量指标、分级标准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和替代品。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下列标准被修订时,大连商品交易所将采用最新版本。
GB 1353-1999 玉米
国粮发[2004]43号 《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的定义按GB 1353-1999和《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解释。
4 质量指标
4.1玉米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及替代品品质技术要求:
交割等级 |
容重(克/升) |
杂质% |
水分% |
不完善粒% |
气味色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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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
其中:生霉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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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品 |
一等
二等 |
≥685 |
≤1.0 |
≤14.0 |
≤8.0 |
≤2.0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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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品 |
三等 |
≥660 |
允许范围>2.0且≤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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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玉米期货合约质量差异扣价:
项目 |
标准品质量要求 |
替代品质量要求 |
替代品扣价(元/吨) |
容重 |
≥685克/升 |
≥660克/升 |
-30 |
生霉粒 |
≤2.0% |
>2.0%且≤4.0% |
-50 |
4.3 玉米储存品质技术要求:入库指标,宜存;出库指标,不陈化。
4.4 散粮交割玉米出库不完善粒总量允许范围为≤11%。
4.5 包装物具体要求详见《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玉米交割细则》。
4.6 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5 检验方法
按照GB 1353-1999和《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大连商品交易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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