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制改革将进一步深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2月11日 13:18 国研网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近日在“21世纪经济论坛”上表示,我国将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加强税
收立法,完善税收体系。《中国经济时报》对此作了报道。
报道说,从去年开始,我国出现了通货紧缩趋势,这就要求税制结构作相应的调整。为此,国家决定,去年减半
、今年停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对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国产设备投资实行按40%的比例抵免企业
所得税的政策,提高出口退税率;另一方面,恢复征收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研究开征遗产税。上述措施说明,税收制度
适应当前经济形势的需要已开始作结构性调整。
许善达说,我国的中期目标是把税收占GDP的比重提高到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目前,我国总体上不能实行
减税政策,因为税收占GDP的比重还比较低,总体上减税缺乏基础,但可以在保证税收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实行结构调整的
税收政策。税收结构的调整就是,该征的税征上来,该减的税减下去。
未征上来的税有两部分:一是现行税制未覆盖到的部分,这需要通过调整税收结构,拓宽税基;二是偷、逃、骗
税部分,需要通过加强征管,堵塞漏洞。除此之外,要加快费改税的步伐。
许善达在谈到加入WTO对我国税收工作的影响时说,加入WTO,就要适应WTO的规则(例如最惠国待遇原
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和我国政府对外承诺的要求,并按照规则和要求清理、修改有关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它税收规范性
文件,对有空白的地方,要加快进行新的立法,增加有关规定,使我国的税收制度更加完善,更能应对加入WTO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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