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保险公司已被正式允许公开发行A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1月14日 07:53 和讯中金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员周四表示,《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公布,表明官方已正式允许国内保险公司公开发行
A股。 《金融时报》周四刊登该规定指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遵守《公司法》及国家证券监管的
有关规定。该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但规定未列明保险公司发行新股的详细条件。
据路透社报道,保监会官员表示,正在制定实施细节,希望尽快完成。且将另行制定适用于外资保险公司和中外
合资保险公司的管理规定,计划最早于上半年公布。
该规定指出,经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保险公司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然其范围仅限于总公司。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如需经营外汇业务,应当另行报批。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
5亿元;在特定区域内经营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保险资金运用将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
债券,买卖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保险公司目前已获准投资证券
投资基金。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管理,除法律,法规或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外,亦适用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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