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对日美德丙烯酸酯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12月10日 09:08 华声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今天宣布,从即日起,对来自日本、美国、德国的丙烯酸酯正式进行反倾销的立案调查,任何利
害方可在三十日内向外经贸部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申请参加应诉。
该反倾销调查涉及的丙烯酸脂在中国海关的进口税则号为:二九一六一二○○。其产品包括:丙烯酸甲脂(MA
)、丙烯酸乙酯(EA)、丙烯酸正丁酯(BA)和丙烯酸2—乙基已酯(2EHA)。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一九九九年第十一号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对外贸
易经济合作部将从即日起会同海关总署对从原产於以上国家的丙烯酸脂的倾销及倾销幅度进行调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丙烯酸酯进口对中国国内产业的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调查。
任何利害关系方可从即日起三十天之内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申请参加应诉。联系电话:
八六—一○—六五一九八七四○;传真:八六—一○—六五一九八九○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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