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利息须征收个人所得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11月30日 07:58 和讯中金网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在对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批复中指出,中国铁
路建设债券利息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指出,“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属于企业债券,不属于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
债券,因此,个人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而取得的利息不属于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必
须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债券持有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发行债券的单位在债券持有人兑现时代扣代缴。发行债
券的单位没有代扣代缴税款或为纳税人承担税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由发行债券的
单位缴纳应扣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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