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国省级政府可批三千万美元以上外资鼓励类项目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11月2日 08:29 和讯中金网
上海市外经贸委副主任近日透露,中国中央政府已下放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今后,总投资三千万美元以上的外资大
项目,只要属于鼓励类且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均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据新华社报道,依据国务院去年1月1日发布的《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鼓励类外
资产业主要涉及农林牧渔、轻工、纺织、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煤炭、电力、黑色冶金、有色金属、石油和石油化工、机械、
电子、建筑、医药、航天航空工业等十余个产业中的170多个门类。此外,微电子、新材料、生物工程、信息网络等新兴产
业,咨询、高新技术孵化等服务业以及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项目也属鼓励类项目。所谓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指不需要
国家提供原材料和动力保障。
据了解,上海市还将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体系,清理不利于吸引外资的有关政策规定,为外商营造更
加优越的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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