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就业发生重大变革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9月29日 13:21 国研网
新中国成立50年我国劳动就业取得辉煌成就,1957年,我国从业人员2.37亿人,到1998年,全国
从业人员近7亿人。就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为社会稳定和国家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解放初期,全国城镇劳动力处在普遍失业的状态,城镇从业人员只有1533万人,而城镇失业者达472万人
,失业率高达23.6%。50年来,国家一直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城镇就业问题,到1998年,全国从业人员已近7亿人,
与改革开放前的4亿多人相比,增长74.2%,城镇就业增长更快,1998年全国城镇从业人员达2亿多人,占全国从业
人员的比例已达30%。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经济尚不发达的国家来说,如此高的就业增长速度令世界瞩目。
就业结构明显改善。1998年,我国全部从业人员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占一半左右,从事第二产业的占23.
5%,从事第三产业的占26.7%,与1952年相比,第一产业下降了33.7个百分点,第二、第三产业分别上升16
和17.6个百分点,就业结构趋于合理。与此同时,非公有制经济的就业人数迅速上升。到1998年末,全国股份制经济
单位从业人员从无到有,已发展到410万人,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经济单位从业人员达587万人,私营个体经济从业人
员达7824万人。
从业人员素质普遍提高,高素质人才比例上升。解放前,我国劳动者普遍处在文盲和半文盲状态,接受过高等教
育的人更是凤毛麟角。到1998年,我国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已达7.5年。在全部从业人员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的有2448万人,比1982年增长了4.4倍,高中文化程度的有8325万人,增长了51.4%,初中文化程度的增
长了一倍。
就业管理体制发生根本变革。过去,我国长期实行统包统分的就业政策,改革开放后,国家明确实行劳动部门介
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政策,对于全面解决我国城镇就业问题起到积极作用。从1979年到1
981年,全国共新增城镇就业人员2600万人。到1982年,全国多数地区基本解决了1980年以前积累下来的包括
返城知识青年在内的城镇失业问题。
过去,我国单位用工普遍实行的是与统包统配政策相适应的固定工政策,而今,更加科学、合理的劳动合同制在
全国范围内推开,到1997年末,全国劳动合同制职工达7700万人,占全国职工总数的一半以上。劳动管理出现多渠道
就业、企业能招能辞、职工能进能出的新局面,市场机制已成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主要力量。职业介绍机构迅速发展,到19
98年底,我国已有各级职业介绍机构3.5万家,每年介绍近1000万人次就业。我国就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开始由宏观层
面进入微观层面。
50年来,我国劳动力流动范围明显加大,从农村向城镇的单向流动演变成城镇与农村间的双向流动,加快了区
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前在城镇就业和寻找工作的农村劳动力超过5000万人,此外,城镇人员到乡镇企业就业的也超过1
000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