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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将允许参与产业投资基金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11月4日 08:25 文汇报

  

  中国国家计委官员及业内人士称,酝酿已久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预期将于今年内出 台,产业投资基金的试点亦将随之亮相,在即将推出的规范化试点产业投资基金中,外资料可占有一定比例股份。

  计委有关官员表示,《办法》争取年内出台,这将是中国建立创业投资体制的关键步骤之一。在即将出台的法规中, 将允许外资参与发起和管理产业投资基金,但所持股份均不会超过25%。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主要对未上市企业直接提供资本支持,并从事资本经营和监督,最终通过股权交易而获得较 高投资收益的投资形式。

  计委官员指出,拟推出的产业投资基金将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主要投资于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 投资于大型企业,特别是国企并购项目的“企业重组基金”;及投资于能源、原材料、交通等方面的“基础设施产业基金”。

  业内人士表示,国务院正对《办法》进行最后的审批,初步确定产业投资基金为封闭型基金,存续期10至15 年,须由两家以上主要发起人和若干参与发起人共同发起,其中主要发起人必须包括一家有相关背景的实业投资公司及一家非 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主要发起人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万元。

  在产业投资基金的试点阶段,基金将以私募方式发行,实募资金达申报数额的60%便可成立,存续期间基金不 可赎回,只能转让。

  此外,外资可以作为基金的发起人参与基金公司的设立,亦可参与成立基金管理公司,所持股权不能超过25% 。受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情况选择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基金本身亦可根据经营业绩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上市。目前,根 据即将出台的政策,多家产业投资基金正酝酿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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