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新浪网
| 财经首页 | 宏观 | 市场 | 经营 | 股票 | 新闻 | 专题 | 投资组合 |
宏观
深度分析
新视点
宏观动态


>> 宏观 / 深度分析 / 内容



分析:国有企业就是要“政企不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1月10日 08:58 中商网

  香港中文大学研究人员蒲勇健日前撰文说,国家政府作为国有企业所有者代理层的最高层,有权任命国有企业领导, 干预企业经营和影响企业重大决策过程,而国有企业完全实行政企分开就不能称为国有企业了。因此,要求国有企业完全自主 经营,实际上违背了国有企业的根本性质。文章介绍说,在英国和法国的法律上都明文写着:国有企业领导人由政府直接任命 ,是行政官员,他们不对市场负责而只对其行政上级负责,且所负责任既不是经济责任又非财产责任,而是负行政责任。在美 国,国有企业的活动由国会立法规定,美国联邦政府每成立一个国有企业就由国会通过一个相关法律加以约束。有人说国有企 业应做到自负盈亏,但从理论上看,国有企业根本做不到法人财产的自负盈亏。文章指出,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学界 对国企改革的主流观点既未贯彻于实践,又不能在理论上自圆其说,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国有企业目的不明。在市场经济下 ,国有企业有着与一般私营企业完全不同的经营目标,私营企业经营目标是利润极大化,而国有企业经营目标侧重于社会效益 ,如公益性企业和自然垄断企业,是克服市场失灵所需,其他还有特殊的国家战略目标等。国有企业只能是“工厂”而非“企 业”,因为只有工厂才能满足社会经济目标,而企业总是应追求利润极大化。总之,我国的国有企业问题既不是政企不分,又 非产权不明晰,而是国有企业介入经济行业过多过大。




>> 宏观 / 深度分析 / 内容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