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康认为创业投资领域应对外开放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9月20日 10:02 中国经济时报
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明康认为,创业投资领域的对外开放应成为我国创业投资体系发展和金融对外开放的
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这是刘明康9月18日在此间举行的中国投资基金高级论坛上说这番话的。
刘明康说,建立具有中国特征的创业投资体系是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在现代经济体系中,金融结构对实体经济
的反作用越来越大,东南亚这次遭受金融危机困扰的国家尽管其国情差异很大,但是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金融结构严重畸形。
中国目前还没有出现过金融危机,但这并不意味着对我国金融结构方面的问题可以掉以轻心。我国的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
银行的不良资产已经蕴含了系统性的金融风险,而这种风险的形成说到底就是因为这些银行对大量技术含量很低而又缺乏竞争
优势的产品、产业、企业长期提供货币支持的结果。
刘明康指出,为避免金融风险演化为金融危机,我们从现在起就应该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建立一个功能健全、富有
效率、以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本投入为服务对象的创业投资体系,包括投资主体、市场条件、投资对象、中介组织、监管机构及
有关金融机构等。
刘明康说,对于创业投资市场来说,创业投资公司和创业投资基金是两个最重要的构成部分。从中国目前情况来看,
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若干个创业投资公司,但是它们有个共同的缺陷就是规模太小,宏观运作环境极差,还没有在高新技术企
业资本支持方面有效地发挥自己的作用。而因为缺少相应的法规和运作条件,即使个别地方成立了创业投资基金,我们也非常
遗憾地看到,最后这些投资基金也发生了业务的严重转向和偏移。
刘明康认为,要培育创业投资体系,政府首先要明确市场准入条件,调动微观主体对创业投资活动的参与积极性,将
批准成立创业投资公司和创业投资基金作为工作的起点。
用公募和私募的方式筹集创业投资基金是扩大创业资本来源的重要手段。刘明康说,公募基金虽然存在许多优点,但
公募基金在运作过程中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除投资偏差产生的经营性风险外,还往往存在着由内部人控制产生的管理风险和
非预期性的市场风险。中国目前公募基金运行的实际资料显示,对公众投资者来说,内部人控制造成的管理风险是首要的风险
。公众投资者无法对基金管理实行有效的监管和制约。这种机制性的缺陷必然降低了基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在决定采用基金
方式募集风险资本时要汲取这个教训。
刘明康说,发展创业投资并利用基金形式募集创业资本,必然要形成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并行发展的格局。与创业投
资公司相比,公募基金具有其优越性,而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私募基金启动的速度可能更快些。
刘明康认为,鼓励外商进入是调动微观主体对创业投资活动的参与积极性,吸引和产生足够的市场参与者的一个重要
方面。创业投资领域的对外开放应成为我国创业投资体系发展和经济金融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他说,多年来,我国对外商在生产领域的直接投资始终抱欢迎的态度,但是对关系到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创业投资
领域却一直没有明确的、详细的开放引导政策。这种状况必须改变。
他指出,外商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建立独资、合作、合资的创业投资公司和参与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的发起具有很多好处
。一是能够引入直接投资形式的大量国际资金;二是能给我们带来国外先进的创业投资管理经验;三是沟通与国际资本市场、
高新技术市场的联系渠道;四是能够便捷地获取国际创业市场的信息;五是扩大与国际同业组织的交往关系。因此,在制定创
业投资体系发展规划时,可针对外商投资机构的业务特点,在给其与国内同类机构同等优惠待遇时,再实行有实际意义的某些
特许待遇。
刘明康说,这其中包括:(一)为鼓励国外资本以直接投资形式进入中国的创业领域,外商投资的创业投资公司和参
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经营时间长达若干年以上者,它的资本利得或到期的本金的货币兑换及向境外的转移应不受限制;(二)
外商参与投资的创业投资机构外资比重超过一定比例,比如说25%或30%,且境外的债务融资工具期长达十年及以上者可
以不纳入国家外债指标管理的范围,但报有关部门备案;(三)某些高新技术领域的特许进入权。
他认为,就目前情况而言,创业投资领域的对外开放可从建立中外合作创业投资基金开始,合作大致可在以下几个方
面展开,循序渐进:聘请海外创业投资机构为投资顾问;建立中外合资创业投资基金;组建中外合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外方对基金托管人的介入。
由于设立中外合作创业投资基金牵涉面较广,刘明康认为,在基金的科学运作之外,还需要法律制度及外汇、税收政
策等外部环境配套,才能顺利地得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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