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5日讯 记者费伟伟报道:前不久,某部门调价开听证会时,象征性地找了几个新闻记者,却不让采访不让发表。这样的怪事以后不会再出现了。
7月2日,国家计委发布实施《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举行听证会之前应先期向社会告知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和旁听席位,允许群众旁听,允许记者采访和新闻报道等。这标志着政府制定价格的行政行为将真正纳入社会监督之下,价格决策由不公开、不透明转向公开和透明,从而开创了在政府行政决策领域引入公开听证程序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