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越来越猖獗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现象,武汉市从前天起,实施以地方立法形式建立的假冒伪劣产品追回制。
据了解,武汉市人大在对现已过时的《武汉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进行修改的过程中,一些代表提出应当建立假冒伪劣商品追回制,由制假售假者承担追回已售出的假冒伪劣商品所需费用,让制假售假者自食其果。修改后通过的新《条例》已采纳了这一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