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郭彧)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7月3日起,全市工商部门开始实行“不良行为警示记录管理系统”。以后不论企业、社团、个体户还是自然人、外企,如果谁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都将被工商局载入这个被称为“黑名单”的管理系统。除被处罚外,还将在10年内受到政府对其的各种有关限制,即使期满解除限制,违法记录也将永久记载。据悉,工商部门将定期向社会公布这张“黑名单”。
据了解,这次工商部门建立的“警示系统”确定了11种被锁入的企业行为,如未经年检,涉嫌重大违法经济案件,利用合同进行诈骗,恶意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及出具虚假文件登记注册等。如果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存在其中任何一条,都将被锁入“警示系统”一至十年。在被锁定期间,不得出资兴办企业或成为其他企业的股东、出资者,此外在办理变更、注销等时会受到限制。
与此同时,“警示系统”还针对自然人违法违规行为制定了14项内容,如被海关、税务机关认定有重大偷漏税行为,签署虚假验资、评估、审计报告,贪污贿赂等。属于其中任何一种情况的自然人都将被锁定三至五年,在此期间内不得担任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及外企驻京机构首席代表、分支机构负责人,并禁止其出资兴办企业或成为其他企业的股东、出资人等。
据透露,市工商局将通过网站(www.hd315.gov.cn)向社会公布“警示系统”的有关内容,经营者可以查询与之交易者是否有不良记录,以避免受到损害。市工商局负责人还表示,建立“警示系统”不仅加大了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还计划在此基础上推出以企业身份及信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系统,以推进社会信誉评价体系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