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对商业银行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银行界人士认为,中间业务的明确将使商业银行面临重大机遇。
一个重大信号
民生银行的何群称之为是目前我国金融业在分业经营体制下向混业经营靠拢的一个的标志,有一定的操作性。
浦发银行董事会秘书沈思认为这是央行法规首次明确了银行可以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是一个重大信号,为以后的混业经营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今后银行的中间业务领域有可能得到进一步延伸。
深圳发展银行研究所的胡艳超博士说,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走出分业经营,实现混业经营,中间业务利润占到银行业务利润的一半甚至更多。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国内的存贷利差逐渐缩小,中间业务在银行业务中仍然显示出重要地位,成为国内银行发展的大趋势。此次有关规定使商业银行从事中间业务名正言顺。
沈思认为此次央行的政策起码将在四个方面促进商业银行业务的持续发展。
首先是银行业务创新的推进。其二是现有服务功能的完善。其三是竞争能力的提高。此次规定按风险程度来确定中间业务的准入制度,可谓是防范风险的新思路。更为重要的是对中间业务的明确,避免了银行因打擦边球开展中间业务而打出的许多风险。
银行界对中间业务对商业银行的利润影响持谨慎乐观态度。认为这除了具体政策的影响外,还取决于银行的适应能力。银行有待于在人员、制度、管理水平和技术装备上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沈思就浦发银行举例认为上市商业银行的适应性较强,有望在竞争中把握先机。他披露,早在几年前,浦发银行就已经是上海浦东机场这样大型公司的财务顾问了。
证券市场业务新变化
此次商业银行可以开办代理证券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对证券市场业务有券商一统天下的格局将因此被打破。但业内人士的看法是未来银行与券商的竞争更多地体现为合作。目前各家商业银行都与券商在证券领域里结成战略联盟,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预计今后这种合作将更加广泛。沈思认为银行进入证券领域不会影响券商的业务,相反通过双方的合作、渗透、甚至混业还会扩大市场份额,深化市场的服务质量,源源不断地创造出新的机会。
我国加入WTO的日期迫近,金融领域面临着对外资开放。对商业银行来说,有分业经营到交叉经营,为今后直接应对外资银行的全面竞争创造了条件。(邵小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