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二日电(殷春永)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统计资料显示,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九七八年至二OOO年期间,中国农村累计向非农产业转移农业劳动力一点三亿人,平均每年转移五百九十一万人。
据介绍,农村劳动力之所以能实现大规模转移,主要是因为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全面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经济体制改革,改革使广大农民拥有了独立生产者的地位,可以根据收入最大化配置劳动资源。
其次是农业生产、农村非农产业和小城镇的迅速发展。据统计,到“九五”末,中国小城镇以年均百分之十一点一的速度增长,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六千多万人。
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促进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第一,中国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率显著提高。一九五二年,中国农村非农业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比率仅为百分之五,一九七八年仅为百分之七点一,到二OOO年已提高到百分之三十一点六。
第二,大幅度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到二OOO年,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年产粮食一千四百零九公斤、肉产品一百八十七公斤、创造农业产值四千四百六十元人民币,同一九七八年相比,分别增长了百分之三十二、五点二倍、十一点五倍。
第三,为农民收入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一九七八年至二OOO年,非农业纯收入增长对农民纯收入增长的直接贡献率为百分之四十四。
第四,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改变了农民的传统生活方式,提高了农民的整体素质,加快了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促进了城乡的文化交流,保证了农村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