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熹、通讯员冯妙坤报道:今天上午,“广东国投”子公司之一的广信企业发展公司(下称“广企公司”)破产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通过了第四阶段清算报告和第二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此次会议标志着由广州中院审理的广企公司破产案已基本结案,这也是“广东国投”四个破产案中首宗审结的案件。
本次清算报告显示,到6月28日止,在广州中院的指导下,广企公司破产清算组共回收
破产财产金额2.8亿元,扣除清算等费用3537万元,再减去第一次已分配金额0.27亿元,本次可供分配的现金为2.2亿元,另加评估价为66.7万元的土地一块。本次破产债权分配受偿率为24%,加上第一次分配的3%,各债权人的总受偿率为27%。
至此,历时近两年半的广企公司破产清算案落下帷幕。其间,广州中院破产合议庭加快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案件执行力度,使案件得以顺利结案,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各债权人的权益,破产财产回收金额由清算之初估计的1.25亿元提高到2.8亿元,债权受偿率由最初估计的10%提高到27%。法律界人士评价,广州中院顺利审结的这起破产案,为今后各地各类破产案件的审理提供了不少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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