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6月20日电 记者 黄怀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物价局了解到,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局、纠风办和农民负担监管办日前发出《关于加强农村价格管理,全面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据了解,《通知》要求,福建各地要在7月份之前对涉农收费进一步全面清理整顿;清理后可以保留下来的各项合法涉农收费(包括行政事业收费、政府定价的公用事业收费、垄断性经营性收费),都必须通过收费公示牌或价目表等方式,在收费场所或方便群众阅览的地方公开明示。每个乡(镇)、村都应在政府所在地、村部设立收费公示牌;乡镇各级有关涉农收费单位及各中小学校,均应在本单位收费场所设立收费公示牌;卫生院(医院)的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采取价目表的形式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收费文件、收费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收费票据、投诉电话等。
据介绍,为使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农村都必须设立物价监督员,负责落实本镇、村的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法收费及时向当地物价部门反映。这项工作将于今年第三季度完成,第四季度省政府有关部门将组织一次检查验收,对不公示、假公示的要通报批评,对顶风乱收费的要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