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重点监控 “富翁”“富婆”逃税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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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6月18日 12:43 新闻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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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进和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今、明两年内将重点打击和治理违反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的行为。于是老百姓说,这下“富翁”、“富婆”们逃税难了。
那么,“高收入者”指的是哪些人呢?国家税务总局在《通知》中提到,据调查分析,当前高收入行业和单位集中在电力、电信、金融、石油、烟草、交通、房地产、城市供水等行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足球俱乐部;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兴产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代表机构;高等院校;星级饭店;娱乐业企业等。高收入个人主要有私营企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体工商大户;企业承包、承租人员和供销人员;建筑工程承包人;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演员、时装模特,足球教练员和运动员;文艺、体育和经济活动的经纪人;独立或合伙执业的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评估师;大、中学教师;具有专业特长的自由职业者。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组织力量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切实掌握高收入行业中每一户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数量、收入分配形式、发放收入项目和数额、扣缴个人所得税等情况;准确掌握高收入个人的收入项目、收入形式、经济活动特点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对这些行业和个人建立专门档案,实行重点监控管理,及时追踪其经济活动和收入情况。
《通知》要求扩大纳税人自行申报收入的试点,建立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编码制度。对年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纳税人,应要求其在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全年收入和缴税情况。对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演员、节目主持人、运动员、建筑工程承包人、企事业单位承包者要重点加强征管。
据报道,目前北京、广东、南京等地已针对各自情况,实施或拟实施对高收入者依法纳税的监控。广东拟建立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税收专门档案;北京对每个区县100名高收入者实施纳税重点监控;南京对高收入行业普遍建立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申报制度。
记者从上海市税务局了解到,市局所得税二处正在研究讨论《通知》内容,具体实施方案尚未出台。上海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以付款方代扣代缴为主,2000年全市个人所得税收入67.7亿元,居全国前列。本报记者孔维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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